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2 17:02 编辑:应急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阅读:

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国务院定于2021123日(星期六)上午10:30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后省里将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2021年第一季度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就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进行部署安排省会议结束后,市里接着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2021年第一季度安委会全体会议,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就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进行部署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场设置

分会场设在市政务中心报告厅(机关食堂三楼),各县设分会场。埇桥区在市分会场参会。

、参会人员

(一)市分会场。市长、各位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宿中央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邀请市监委负责同志列席埇桥区参会人员

(二)县分会场。县安委会全体成员,所在地中央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地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人员范围比照市分会场确定。

、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会的须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应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各参会单位一律不安排人员陪同,与会人员着便装,全程佩戴口罩。各县分会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二)请将参加会议的县、区政府及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名单,于2021122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发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邮箱:szsajj304@163.com。联系人:王杨,电话:3023726

(三)在宿中央和省属企业及邀请单位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

 

附件:1市分会场参会单位名单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docx

2会议报名回执

3市、县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