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1 17:10 编辑:应急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阅读:308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市应急管理局拟选取“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该项目服务期限三年,预算价210000元。代理机构需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我局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开展招标代理活动。

一、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人员配备:供应商成立不少于3人的招标代理项目组,专门服务于该招标采购项目。

3.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为100分。

4.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资格审查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 无不良行为有关承诺。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综合评分表)

四、报名截至时间:

报名和资料提供时间:截至2025年4月15日下午16:00

报名地点:市应急管理局209室

公告方式:宿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57-3255809

附件:综合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