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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s://safety.ahs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市应急局发布各类信息2707条,其中局网站1344条、微信公众1005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358条。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形势、预警、安全生产提示等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做好本级重点领域公开的同时,加强对县区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的工作指导,提升基层“两化”公开质效。召开2025年春季森林防灭火、2025年宿州市防汛抗旱工作等新闻发布会4场,开展安全宣传“五进”专题活动,让安全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全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按要求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审核、堵塞漏洞,并定期开展发布信息排查,及时整改错敏词,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加强个人隐私保护,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防止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组织开展信息清理工作,对现有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历史无关失效信息,整合情况说明信息,防范信息汇聚引发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网络咨询回复制度,及时答复网友留言,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持续优化相关服务,提供政策咨询、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服务,收集办理民众诉求,扩大政务新媒体传播面和覆盖面,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超过1.1万人,在全省应急管理机构官方微信公众号月度影响力排名稳居前5。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制发《2025年宿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制定16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加强考核调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和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促进各科室、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规范有序,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与能力建设有短板,因科室部门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新上岗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系统认知与必要技能,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公开与业务的融合机制尚不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的协同度不足。三是创新示范与亮点提炼不足,工作中创新做法不多。
2026年,市应急局将从三个方面抓好整改提升。一是持续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健全公开协同机制,推动公开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的同步要求与责任分工,实现公开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拓展政策解读形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