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普法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8 06:54 编辑:应急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阅读:

 

局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和更好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促进我局法治宣传工作稳健有力发展,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的原则,经研究同意,现将《宿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普法计划》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普法计划书

根据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宿州市应急管理局“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特制订本计划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宿州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尤计富任组长,副局长顾庆林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荣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负责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宣传对象

2019年法制宣传工作时间安排为贯穿全年,宣传对象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煤矿、工矿商贸企业及其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人群等。

三、宣传内容与措施步骤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氛围,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其他各业务科室、部门配合)

2.强化安全生产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积极征订《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徽安全生产》等杂志报刊;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向《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媒体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网站投稿。(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安全监管一科、安全监管二科和宣教中心等配合)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教活动。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培育和塑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品牌。加大安全宣传投入,建设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阵地,设置宣传牌、栏、公告栏或橱窗等。(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配合)

4.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建设创建活动的深度与广度,指导和帮助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进重点企业安全体验馆、安全教育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安全文化建设的载体。(责任科室:安全监管一科、安全监管二科、煤炭办,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综合协调科配合)

        5.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结合安全生产“七五”普法工作,面向直管行业及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大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的宣传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其他各科室部门配合)

       6.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自由裁量标准;编制2019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法制监督工作,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的程序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终端的实施和运行,保障权力运行的质量和绩效。(责任科室:执法支队、行政审批科,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7.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工作质量。利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防范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水平,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率达到100%;依法做好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责任科室: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执法支队配合)

       8.不断加大安全培训考试监管指导力度。加大安全培训投入,不断提升考试考核中心(考试点)实操考核设施设备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安全培训考试考核督察制度,强化对考试考核中心(考试点)的突击检查。加强考官和监考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考核档案管理,以严格考试考核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责任科室:宣教中心,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配合)

9.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培训。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形式多样、题材多样”的要求,创新培训机制,继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以乡镇(街办)为单位,大中型企业为依托,对小微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科室:宣教中心,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综合协调科、安全监管一科、安全监管二科配合)

10.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教育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煤炭、化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会同工会、劳动、交通等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基本知识、基本常识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意识。(责任科室:宣教中心,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科、安全监管一科、安全监管二科、煤炭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