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的通知
近期省内外非法违法“小化工”连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非法违法“小化工”为逃避政府监管,常常选择一些隐蔽性较强的地点从事非法生产、储存活动,这类企业往往隐患多、管理差、社会危害大。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宿州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公开征集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各位市民若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可反映举报,我们将及时核实并开展整治。
一、非法违法“小化工”范围
1.非法违规建设厂房(仓库)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
2.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利用合法企业闲置、停产厂房(仓库)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
3.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非法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4.现有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5.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
二、举报方式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3255823,电子邮箱szsyjjyk@163.com;
萧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3791003,电子邮箱905240917@qq.com;
泗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7022276,电子邮箱15155750588@163.com;
砀山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8095911,电子邮箱370898374@qq.com;
灵璧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6882119,电子邮箱350453174@qq.com;
埇桥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3703110,电子邮箱yqqawb@126.com;
宿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3932035,电子邮箱544103620@qq.com;
市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3927225,电子邮箱761619004@qq.com;
宿马园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2666018,电子邮箱smyqy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