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的通告
宿应急审批告〔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2家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注销名单详见附件1。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2家企业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予以注销,注销名单详见附件2。
自通告之日起,上述企业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正、副本作废。上述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附件: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注销名单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证书编号 |
经营单位名称 |
经营单位负责人 |
经营单位类型 |
经营地址 |
经营方式 |
经营许可范围 |
有效期 |
皖宿安经[2020]000041 |
安徽克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李建 |
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三路万达广场4-4#907室 |
批发(无储存) |
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六亚甲基四胺、氯酸钠、硼氢化钠、水合肼(含肼≤64%)、硝酸、硝酸钠、一甲胺[无水]、一甲胺溶液 |
2020.7.7-2023.7.6 |
皖宿危化经字[2022]000002 |
安徽汉维生化有限公司 |
韩晓雪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华路16号 |
批发(无储存) |
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铝粉、氯酸钠、钠、硼氢化钾、硼氢化锂、硼氢化钠、三正丁胺、水合肼(含肼≤64%)、硝酸、硝酸钠、一甲胺溶液、一甲胺[无水]、1,2-乙二胺 |
2022.1.27-2025.1.26 |
附件: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注销名单
证书编号 |
单位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经济类型 |
品种类别 |
经营品种、销售量(吨/年) |
主要流向 |
有效期 |
(皖) 2J34130000016 |
安徽克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李建 |
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三路万达广场4-4#907室 |
有限责任公司 |
二类 |
三氯甲烷:300吨/年 |
安徽、江苏、河南、山东、浙江、河北、上海境内 |
2020.7.16-2023.7.15 |
(皖) 2J34130000013 |
安徽汉维生化有限公司 |
韩晓雪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华路16号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二类 |
醋酸酐:500吨/年 |
安徽、江苏、河南、山东、浙江、河北、上海境内 |
2022.12.14-2025.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