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及市管园区应急管理局,市有关部门,中央驻宿和省属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现就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演练计划报送范围。各地区、市有关部门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要求,报送事故灾害类本级专项预案或本部门预案的演练课目。中央驻宿和省属企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报送公司本级安全生产综合或专项预案的演练课目。
二、有关要求。本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谋划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于2月9日前将演练计划(演练计划报备表见附件1)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同时督促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联系人:杨启冬,联系电话:0557-3255812
附件:1.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2.市有关部门及中央驻宿和省属企业名单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附件1
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演练科目名称 |
预案演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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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演练时间 |
演练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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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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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说明:1.演练形式分为“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
2.备注栏可根据需要填写补充内容。
附件2
报送单位名单
市有关部门:市教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国动办、市发改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数据资源局
中央驻宿和省属相关企业: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销售分公司、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宿州热电公司、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国网宿州供电公司、中燃宿州分公司、中央储备粮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宿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宿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宿州分公司、宿州市烟草公司、安徽交控集团宿州管理中心、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兴元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