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1 11:13 来源:宿州市安监局 【字号:   阅读:

 

宿安办〔201757

 

 

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对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给予了肯定。同时,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意见与建议。

现将市人大《审议意见》转发你们,请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进行研究分析,针对《审议意见》所强调的四项意见与建议,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各单位于816日前将整改方案和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安委办,邮箱:2208027496@qq.com;电话:3022941;联系人:雷鸣。

市安委办将对各单位意见进行汇总,经市领导审定后,统一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件: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书(2017年第7号)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721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7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