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宿州市“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宿安发〔2017〕7号
关于印发2017年宿州市“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16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宿州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2017年宿州市“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铸安”行动,扎实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结和提升2016年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面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突出县区和部门特点,丰富活动内容和载体,积极发掘、培育亮点和精品,打造具有宿州特色的安全宣传品牌,力争再夺全国先进单位称号。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于6月1日起,在全市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至6月30日结束,“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延伸至11月底。
四、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开展行业领域宣讲活动。安监、公安、交通、住建、教育、质监、农业、城管、商务、煤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本部门负责人、志愿者和安全生产专家为主体组成宣讲团,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进行对口宣讲,大力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坚持平安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皖政〔2017〕63号)、《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6号)以及《宿州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宿安发〔2017〕5号)的主要精神;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开展“企业家、安全监管干部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企业负责人要面向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3.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广泛动员安全监管干部与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征文启事见5月12日《拂晓报》第1版与市安监局网站)。主办单位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以及优秀奖若干。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将获奖作品结集成册。(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4.举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论坛。该论坛于6月下旬举行,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负责人围绕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行研讨交流活动,畅谈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心得体会,相互学习借鉴。(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5.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我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部署和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指导和培育标杆企业,动员和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引领,对标看齐,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6.举办《安全为天》文艺演出。市政府安委办早做谋划,充分发挥地方戏曲的魅力与社会影响力,让泗县编排了大型现代泗州戏《安全为天》;该剧5月10日首场演出后又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将于6月上旬在市文化艺术中心进行公演并酌情进行巡演。相关演出影音资料将上传至省、市安监局官网,以“互联网+”的方式,弘扬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各地各单位要学习借鉴泗县的做法,立足地方和部门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力出宣教精品。(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今年仍采取市、区联动方式,设置市主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园区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现场咨询宣传服务。《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市安委将单独印发。(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3.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及与民互动活动。活动现场人员把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以及对安全生产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通过市安监局“双微”公众号,个人“双微”朋友圈,广泛宣传。同时,咨询现场以及微信平台开展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猜谜语等活动,面对面与市民互动。(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我市关于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要求,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大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和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认真梳理本地区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生死之间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制作事故警示动漫短片等教育片,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等新科技探索建立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网上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高新区,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
1.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各县区、园区要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充分阐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决定性作用。(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开展专家访谈活动。市、县(区)安监局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在线访谈,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专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各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积极组织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知识竞赛或安全技能比武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市安监局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体局,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主要内容
6月1日,召开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启动仪式。活动期间,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典型企业代表以及主流媒体记者,开展以观摩、督导、采访、宣传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富有特色的活动。
(一)开展隐患曝光专题行
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开展风险管控专题行
采访调研砀山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砀山县安委会)
(三)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
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技术等实施情况;采访调研灵璧县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灵璧县安委会)
(四)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
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采访萧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情况,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责任单位:市安委办、萧县安委会)
(五)开展职业健康专题行
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等法规规章;采访调研埇桥区、市开发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一批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企业,曝光关查处一批未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企业;加快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分类监管,提升我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总体水平。(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埇桥区、开发区安委会)
(六)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与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市安委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附件1)。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狠抓督导考核等各项措施落实。活动期间,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督导;活动结束后,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分项。
(二)精心组织,营造氛围
各县区、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围绕我市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目标,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融合,深度挖掘本地本部门特色与优势,打造自身安全生产品牌,争取做到“一县一品牌”、“一家一亮点”。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作,协调有关主流媒体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方式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开展安全生产“三送七进”活动,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于5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区、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重大活动请提前报送,市安委办办将酌情派出摄制组进行采取报道并编入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片。
联系人:董宏柱;电话:3022941;邮箱:szsajj304@163.com。
(二)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于5月31日和7月7日前分别报送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三)密切关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市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公共平台,积极参与官方网站、双微平台开展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展示、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等系列线上宣传教育活动。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
腾讯微博:http://t.qq.com/gjaqxcjybj
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省、市安监局微博、微信公共平台:
附件3:“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宿州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1)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