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3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10:03 编辑:应急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阅读:

宿安办〔20232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定于2023531日(星期三)上午10时召开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全国会议后,省安委办、应急管理厅接着召开全省会议。会后,继续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市分会场设在市应急管理局313会议室,各县(区)设分会场。

二、参加人员

(一)市分会场

市安委会负责同志。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房管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同志,市应急局班子成员,市经开区、宿马园区、市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及应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县(区)分会场

参会人员比照市分会场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县(区)有关单位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请市分会场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各县区应急局将参会的县(区)安委会负责同志、县级应急局负责同志名单于530日下午4:00前报市应急管理局。

(三)请拂晓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四)参会人员着便装,提前10分钟进场入座。

(五)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开机调试准备工作。

(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疫防要求,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基本行为准则,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联系人:宋继鹏;电话:325581618055730508

邮箱:szsajj304@163.com

附件:参会回执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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