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的基本要求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新征程上党的作风建设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为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遵循。
一、锤炼坚强党性,筑牢作风全面纯洁的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抓作风建设,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实现党的作风全面纯洁,关键在于从思想源头抓起、从党性修养抓起,把加强党性锻炼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党性坚强是决定作风纯洁的根本因素,作风标准在本质上体现为党性标准。透过作风看党性,就是把作风作为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在思想上入党、能否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表现,就是把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宗旨意识、严密纪律观念贯穿于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中,以党的优良作风立身立业、立言立德。
把党性锻炼融入党员、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全过程,要坚持常态化锻炼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统一、组织培养与个人努力相促进,从思想源头上为实现作风全面纯洁筑牢根基。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价值追求、精神风范。必须牢牢夯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位的信仰根基、制度根基、实践根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内化为改进作风、抵制腐败的“定盘星”、“压舱石”。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共产党人的命脉和灵魂。坚定理想信念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必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初心使命,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侵蚀,清除思想上的污垢,校正行为上的偏差。三是注重道德修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祛邪扶正、汇聚力量的价值引领作用,把核心价值观与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统一起来,注重以党性教育修“心学”,以党风教育养正气,以党纪教育立政德,以党史教育赓续血脉,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严肃政治生活,熔铸作风全面纯洁的组织之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表明,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风险和挑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扎紧制度的笼子,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切实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
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作风全面纯洁的保障。长期实践证明,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的“净化器”。判断党的建设质量,要看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保障有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如果作风不正,必然导致党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心浮气躁、形象受损,进而阻碍事业发展。因此,作风全面纯洁既是评判党的建设质量成效的关键维度,又是各级党组织审视自身建设状况、查找问题短板、评价管党治党成效的实践依据和价值坐标。唯有以作风之“纯”来保障组织之“强”,才能不断取得管党治党新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党内政治生活兼具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既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载体和实现形式,也为党的作风全面纯洁提供了重要途径。因此,必须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其锤炼过硬作风、净化政治灵魂、涵养党内政治生态的熔炉作用。
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党内政治生活激浊扬清的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激浊和扬清两手抓。”其中,激浊“首先要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同时“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对作风之弊进行不间断的排查、检修、扫除,最大限度压缩党内不良行为的生存空间”。对此,要在以下3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重大部署,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通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制度形式,使党员、干部经常性接受政治体检,打扫作风灰尘。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就要坚决克服“一言堂”、家长制、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不良作风,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本位主义等不良思想倾向,以优良作风保证决策更加科学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三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通过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查摆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作风改进的目标方向,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使各种歪风邪气在党内无处藏身。
三、坚持以上率下,抓牢作风全面纯洁的“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作风历来是引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风向标,是人民群众观察党风的重要窗口。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彰显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方面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党内风气和政治生态,关系民心向背,决定着党的群众基础。坚持自上而下改进作风,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宝贵经验,也是实现作风全面纯洁的关键环节。
一个地方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如何,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尽到了责任。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要在政治历练和思想淬炼上作表率,深学笃行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优良作风的习惯养成。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党的初心使命。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调查研究,倾听民声、体察民情、汇聚民智、解决民忧,坚决抵制发生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的“四风”问题,以“关键少数”的扎实实践带动“绝大多数”的作风转变。三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要在遵规守纪上作示范,带头学习、遵守、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自身的廉洁自律涵养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保障与监督机制,将作风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引领和带动党风全面纯洁,推动政风社风持续向上向好。
四、正风肃纪反腐,凝聚作风全面纯洁的实践合力
正风、肃纪、反腐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三者虽各有侧重,但具有高度一致性,本质上都体现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规范和约束,目标上都把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根本指向。
作风全面纯洁必须深刻把握不正之风、纪律松弛、腐败问题三者之间交织发生、相互演化、互为表里的特征,综合利用由风查腐、由腐溯风、严纪肃纪等手段方式,协同发挥三者源头治理、刚性约束、惩戒威慑、化风成俗的治理效能。一是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作风在风腐交织的生成过程中具有先在性和源生性,正风肃纪反腐必须首先抓作风。必须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锻造为“查问题”的精准依据和“改作风”的刚性标尺,注重运用好以案促改促治的方法,深挖细查各类腐败案件背后的作风根源,高度警惕隐藏在“四风”背后的腐败风险,对带有腐化蜕变特征的作风问题深挖彻查,力求达到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的“化风成俗”境界。二是发挥纪律保障作用。综合发挥和利用好党纪的教育约束功能和保障激励作用,加强纪律教育,强化刚性制度约束,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巡视利剑,严格执法执纪,既要做到有案必查、有风必纠、有腐必惩,又要纠风务尽、祛腐必净,严厉打击“避风头”的投机心理和“搞变通”的侥幸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肃纪“强高压”塑造正风反腐“长威慑”,使党员、干部时刻敬畏党纪国法,将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三是健全协同高效治理机制。深入剖析腐败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监管缺失和机制短板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各环节协作配合,形成监督执纪合力。由此,推动作风建设与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在责任主体上协同联动,在工作部署上统筹谋划,在力量整合上优势互补,在措施运用上系统推进,在成效巩固上同频共振,以正风肃纪反腐的成果不断压缩风腐滋生蔓延的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扎紧制度铁笼,健全作风全面纯洁的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没有制度保证,改进作风的成果最后也保不住。”实现党的作风全面纯洁,既要靠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以内化为自觉,更要靠科学完备、刚性运行的法规制度以形成外在约束。作风建设要取得长效,关键在于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使作风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完善党的作风建设的法规制度体系,就是要将作风要求全面融入党的制度建设各方面,贯穿于权力运行全过程,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硬约束,实现作风全面纯洁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要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改进作风的铁规矩,发挥其统领作用。一是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明确行为边界。要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判断“可为”与“不可为”的“度量衡”,作为改进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的参照系,严控作风“底线”、“红线”和“高线”要求。二是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价值导向。要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践行党的宗旨、初心和使命的根本价值标准,在对标对表中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问题,站在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上克服风腐侵蚀,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掌握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践主动。三是发扬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彰显的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彰显着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使作风建设不是和风细雨的“软约束”,而是触及灵魂的“真改造”,将外在约束内化为内在觉悟,以优良党风引领政风、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抓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好法规制度的规范、约束和保障作用。一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健全完善规范党的作风建设的党内法规。瞄准“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变种,不断在精准性、操作性上下功夫。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环节,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群众监督相协同的综合效能,运用信访、举报、巡视、审计等制度和网络舆情、调查研究、日常考察等途径,形成监督合力,压缩权力寻租和腐化的空间,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联动发力。三是着力提升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制度要求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养成在制度框架内履职用权、修身律己的习惯,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