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19号令将使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更加高效快捷
近期,应急管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系列便民利企措施成为新规亮点。
一是完善换证制度。将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改为每6年换证,即特种作业操作证2026年6月1日以后需要复审的,按照新规定不再进行复审,到期后按要求换领新证。
二是增加考试机会。对于已经完成培训但经考试、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重新培训要求,减轻从业人员经济负担。理论考试不限次数,实际操作考试由原来的1次增加为5次,经5次实际操作考试仍然不合格的,需重新报名参加理论考试,重新报名时不再需要参加培训。
三是深化“跨省通办”。进一步深化了“跨省通办”。申请考试的从业人员,可以向全国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取消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要求。
四是优化学历要求。综合考虑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情况,不再要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是减轻办证负担。应急管理部还将推进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书互通互认,明确持有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报考申请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时,不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可以直接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