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3-01-20 09:03 编辑:应急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市环委办 【字号:   阅读:

广大市民朋友:

新年好!

虎啸青山秀,玉兔踏春来。新春佳节日渐临近,即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不但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营造低碳环保、清洁健康、欢乐祥和的新春氛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就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自觉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政府划定的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倡导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气球、悬挂灯笼等方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身边做起,自觉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主动向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倡导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发动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全家禁放烟花爆竹。齐心协力,同心同德,让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力量,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三、从现在做起,自觉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各职能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广大居民朋友要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监督,积极向应急、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管理部门举报,共同抵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碧水蓝天,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与文明握手,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来传递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共建平安绿色宿州。


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