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森林防火防线 宿州发布森林禁火令

发布日期:2022-11-02 09:47 编辑:应急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阅读: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月25日,宿州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通告。

通告明确此次禁火令期限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禁火区域为全市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通告提出七点禁火要求:一是严禁吸烟、丢烟头、烧火取暖等野外用火;二是严禁烧荒开垦、烧秸秆、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三是严禁在踏青游玩活动中野炊、烧烤、燃放孔明灯等非生产性用火;四是严禁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五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动火作业;六是严禁在林区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堆放可燃物;七是严禁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通告强调,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