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八)
为有效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励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灵璧县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目前,该县已有117家工贸企业建立了该制度,其中22家企业对35名报告有效隐患的员工发放了总计0.141万元的奖励。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46:2025年1月23日,灵璧县某轴承公司员工郑某某发现车间电源线包裹不严存在漏电风险,立即上报;公司迅速断电并重新包裹处理,消除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郑某某200元。
案例47:2025年2月27日,灵璧县某轴承企业员工李某某发现脱模剂、防冻液等化学品随意摆放未定置管理,存在泄漏风险,立即上报并协助整改;企业规范定置管理并加隔离带,消除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李某某200元。
案例48:2025年3月23日,灵璧县某制造公司员工陈某某发现穿孔机输送辊道防护罩缺失,钢坯掉落易砸坏电缆引发事故,立即上报;公司及时重装防护罩消除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陈某某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