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六)

发布日期:2025-07-04 15:41 编辑:应急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阅读:100

为有效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励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砀山县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目前,该县已有124家工贸企业建立了该制度,其中25家企业对31名报告有效隐患的员工发放了总计0.28万元的奖励。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40:2025年1月5日,砀山县某食品企业员工华某某发现二车间酸碱流槽输送带运转异常、速度不匀,存在设备故障风险,立即上报;公司组织抢修更换电机及轴牙轮,全面检查输送带消除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华某某200元。

案例41:2025年3月20日,砀山县某混凝土公司员工华某某发现线路破损存在短路起火风险,立即上报;负责人现场安排电工修复破损线路消除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华某某400元。

案例42:2025年4月10日,砀山县某纺织公司员工高某某反映前纺车间未安装防火报警装置,粉尘环境存在火灾无法及时预警风险,立即上报;企业加装火焰探测报警系统消除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高某某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