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四)

发布日期:2025-06-11 17:40 编辑:应急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阅读:150

据埇桥区应急局统计,该区已有247家工贸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其中,39家企业对87名报告隐患的员工予以奖励,共奖励0.875万元。现选取公布部分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案例31:2024年10月28日,埇桥区某建筑材料公司员工王某在检修过程中发现,部分员工因电动车充电,在车间生产设备的供电处私拉电线,王某立即将此情况上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王某200元。

案例32:2024年11月1日,埇桥区某新材料公司员工张某发现:叉车工下班时,叉车上放着的物料没有降落,存在滑落伤人的隐患。张某及时通知操作人员将货物降落到地面上。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张某200元。

案例33:2024年11月2日,埇桥区某机械企业员工董某发现他人使用桥式起重机吊重物时,绑带有磨损。董某立即上报并制止他人在起重机下活动,及时更换新绑带。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董某200元。

案例34:2025年1月5日,埇桥区某新材料公司陈某在日常作业中发现夹抱车液压油管漏油,需要立即停用保养。随后汇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配合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陈某1000元。

案例35:2025年2月20日,埇桥区某机械企业装配负责人张某向安全负责人报告:车间部分配电箱未设置警示标识,无静电跨接,存在风险,建议整改。公司立即予以整改,在车间电箱设置警示标识,增加静电跨接线共计59处。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张某200元。

案例36:2025年3月29日,埇桥区某饲料公司员工王某发现,混合机空气管固定不牢固,具有压力的气体可能存在带动空气塑料管摆动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便将此情况上报安全部门负责人。经生产部核实后,采用圆管将空气管固定在设备上,从而消除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公司奖励王某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