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409-00009 信息分类: 事故通报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9-30 发布日期: 2024-09-30 09:3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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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339 发表时间:2024-09-30 09:3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5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评估报告中的存在问题清单,认真督促整改,并于12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930


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评估工作

 

202332250分许,埇桥区G344国道大泽乡镇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政府组织开展了事故调查。20231024日,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号),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4814日,市安委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纪委关人员组成的评估工作(见附件1)。依据《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批复》(宿政秘〔202360号,以下简称《批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自评的基础上,99-10日,评估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二、总体评估意见

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认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按《事故调查报告》和《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意见,加强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有力有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朱**,豫HN2259重型半挂牵引车H70U1半挂车驾驶人由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202311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其罚款3003分的处罚

2.焦作市弘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由河南省焦作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武陟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其罚款1万元,停办新增业务的处罚

3.刘*,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诫勉处理20231228日,中共宿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刘文诫勉处理的决定》(宿党纪202314号),给予刘文诫勉处理

4.张**,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诫勉处理20231228日,中共宿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张玉屋诫勉处理的决定》(宿党纪202315号),给予张玉屋诫勉处理

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202312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交警支队报送了《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检讨》。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各相关单位按照《批复》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2024至今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起、死亡21人,同比分别下降19.2%12.5%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市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

1.提升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意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参加安全考核,严禁未持证人员上岗对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辖区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及时作出提醒提示。2024年以来,组织6期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新增持证上岗两类人员”198人。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数字监管,全市新投入使用22个非现场执法卡点充分发挥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等系统平台监督作用,实时提醒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杜绝驾驶人带病行驶。

2.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辖区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疲劳驾驶、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和台账建立、监控平台报警信息的及时处理情况等5大方面,每月开展一次车辆动态监控抽查摸排,督促企业开展问题原因分析,落实整改措施

3.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力度。2023年度,全市共投入资金近8.2亿元,完成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修复养护184.73公里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164.68公里,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54.95公里和养护工程996.60公里,完成桥梁修复养护和危桥改造36,治理公路隐患路段7872处。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模块,对涉嫌疲劳驾驶的车辆实施主动拦截查处,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做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农村公路里程、城市道路里程及过境车辆逐年递增,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点、隐患点增多,交通秩序管控难度不断加大。

)交管部门执法不严,未能做到应罚尽罚,对行人非机动车非法行为处罚教育力度不足。

(三)部分路段安全隐患仍然突出,如埇桥区芦四路部分路段损毁、标线不清晰、标识不全、邻水路段未安装防护栏,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宿永路下穿京台高速段存在骑路逢集、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四)群众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不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比较淡薄,社会参与宣传教育氛围不浓。

五、相关工作建议

(一)公路、交管等相关部门要针对人、车、路等道路交通要素仍将持续增长的现实,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

(二)公路部门要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县乡村和城区道路的安全水平。

(三)交管部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严格落实“一村一交警”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乡镇政府等力量,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栏、警民议事群等宣传载体,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附件1

 

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

 

 长: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员:黄银行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科长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

宋继鹏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副科长

谢子寒  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科员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科员


附件2

存在问题清单

 

(一)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农村公路里程、城市道路里程及过境车辆逐年递增,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点、隐患点增多,交通秩序管控难度不断加大。

(二)公路部门要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县乡村和城区道路的安全水平。

(三)部分路段安全隐患仍然突出,如埇桥区芦四路部分路段损毁、标线不清晰、标识不全、邻水路段未安装防护栏,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宿永路下穿京台高速段存在骑路逢集、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四)群众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不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比较淡薄,社会参与宣传教育氛围不浓。

 

 

 

 

 

 

附件3

工作建议清单

 

(一)相关部门要针对人、车、路等道路交通要素仍将持续增长的现实,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

(二)公路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全面提升县乡村和城区道路的安全水平。

(三)交管部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严格落实“一村一交警”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乡镇政府等力量,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栏、警民议事群等宣传载体,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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