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评估报告中的“存在问题清单”,认真督促整改,并于12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评估工作组
2023年3月2日2时50分许,埇桥区G344国道大泽乡镇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事故调查。2023年10月24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号),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4年8月14日,市安委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纪委有关人员组成的评估工作组(见附件1)。依据《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批复》(宿政秘〔2023〕60号,以下简称《批复》),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自评的基础上,9月9日-10日,评估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认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按《事故调查报告》和《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意见,加强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有力有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朱**,豫HN2259重型半挂牵引车(豫H70U1半挂车)驾驶人,由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2023年11月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其罚款300元记3分的处罚。
2.焦作市弘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由河南省焦作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武陟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其罚款1万元,停办新增业务的处罚。
3.刘*,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诫勉处理。2023年12月28日,中共宿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刘文诫勉处理的决定》(宿公党纪〔2023〕14号),给予刘文诫勉处理。
4.张**,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诫勉处理。2023年12月28日,中共宿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张玉屋诫勉处理的决定》(宿公党纪〔2023〕15号),给予张玉屋诫勉处理。
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2023年12月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向交警支队报送了《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检讨书》。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各相关单位按照《批复》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2024年至今,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起、死亡21人,同比分别下降19.2%、12.5%,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市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
1.提升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意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参加安全考核,严禁未持证人员上岗;对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辖区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及时作出提醒提示。2024年以来,共组织6期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新增持证上岗“两类人员”198人。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数字监管,全市新投入使用22个非现场执法卡点;充分发挥“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等系统平台监督作用,实时提醒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杜绝驾驶人“带病”行驶。
2.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辖区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疲劳驾驶、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和台账建立、监控平台报警信息的及时处理情况等5大方面,每月开展一次车辆动态监控抽查摸排,督促企业开展问题原因分析,落实整改措施。
3.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力度。2023年度,全市共投入资金近8.2亿元,完成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修复养护184.73公里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164.68公里,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54.95公里和养护工程996.60公里,完成桥梁修复养护和危桥改造36座,治理公路隐患路段7872处。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模块,对涉嫌疲劳驾驶的车辆实施主动拦截查处,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做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农村公路里程、城市道路里程及过境车辆逐年递增,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点、隐患点增多,交通秩序管控难度不断加大。
(二)交管部门执法不严,未能做到应罚尽罚,对行人非机动车非法行为处罚教育力度不足。
(三)部分路段安全隐患仍然突出,如埇桥区芦四路部分路段损毁、标线不清晰、标识不全、邻水路段未安装防护栏,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宿永路下穿京台高速段存在骑路逢集、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四)群众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不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比较淡薄,社会参与宣传教育氛围不浓。
五、相关工作建议
(一)公路、交管等相关部门要针对人、车、路等道路交通要素仍将持续增长的现实,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
(二)公路部门要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县乡村和城区道路的安全水平。
(三)交管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严格落实“一村一交警”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乡镇政府等力量,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栏、警民议事群等宣传载体,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附件1:
宿州埇桥“3·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
组 长:雷 鸣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黄银行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科长
李 民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洪 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
宋继鹏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副科长
谢子寒 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科员
陈 龙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科员
附件2:
存在问题清单
(一)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农村公路里程、城市道路里程及过境车辆逐年递增,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点、隐患点增多,交通秩序管控难度不断加大。
(二)公路部门要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县乡村和城区道路的安全水平。
(三)部分路段安全隐患仍然突出,如埇桥区芦四路部分路段损毁、标线不清晰、标识不全、邻水路段未安装防护栏,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宿永路下穿京台高速段存在骑路逢集、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四)群众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不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比较淡薄,社会参与宣传教育氛围不浓。
附件3:
工作建议清单
(一)相关部门要针对人、车、路等道路交通要素仍将持续增长的现实,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
(二)公路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全面提升县乡村和城区道路的安全水平。
(三)交管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严格落实“一村一交警”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乡镇政府等力量,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栏、警民议事群等宣传载体,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