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应急办〔2024〕23号
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有关科室、执法支队、宣教中心: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县区、园区要结合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类分级执法要求,纳入市级监督检查计划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县区不再重复纳入计划,防止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二、监督检查计划责任科室要细化执法具体方案,明确执法时间线与检查内容,确保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执法全覆盖。
三、未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查,各县区要加快建立部门联合抽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编制并落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确保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依法应当由市级或者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督促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推动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减少,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坚持把遏制事故发生作为每次监管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重点,落实执法责任。聚焦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通过采取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 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加大精 准严格执法力度,强化执法震慑。深化生产安全重大 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 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编制依据和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意见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二)考量因素
1.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2.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3.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4.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三)编制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办秘〔2019〕45号)《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宿编办〔2022〕63号)等规定,我局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7名,事业编制人员24名,其中局领导3人。目前,局机关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执法人员37名,实际纳入2024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34名,占执法人员的91.9%,其中:
从事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7名;
从事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名;
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执法工作人员3名;
从事政策法规、综合协调、执法监督、调查统计、办公室、行政审批、机关党委等工作人员15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4年全年366天,104个公休日,11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6-104-11=251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1)×执法人员数量(34)=8534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省应急厅或者市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4678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3191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8534)-其他执法工作日(4678)-非执法工作日(3191)=665个工作日。
其中,监督检查矿山企业379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164个工作日,工贸企业71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单位28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有关单位12个工作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有关单位11个工作日。
四、检查单位和责任科室
根据宿州市应急管理局监管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4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7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89家,一般检查单位28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76.1%、25.9%。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89家)及责任科室
1.矿山企业(12家):淮北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芦岭煤矿、淮北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朱仙庄煤矿、淮北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桃园煤矿、淮北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祁南煤矿、皖北煤电集团祁东煤矿、皖北煤电集团钱营孜煤矿、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瓦子口矿山分公司、安徽雷鸣矿业有限公司王山窝矿山分公司、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里矿山分公司、宿州市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宿州朝岳实业有限公司。
责任科室:矿山办、执法支队。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36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公司、安徽中元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安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春潮化学有限公司、安徽维多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安徽云帆药业有限公司、宿州伊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吴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市皖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宿州兴源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宿州恒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红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市诚志试剂有限公司、宿州市禾一化工有限公司、宿州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元制药(安徽)有限公司、安徽卓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屹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雪龙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融创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贯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新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汉泰化工有限公司、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宿州市盛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萧县顺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砀山县土产杂品公司、泗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中心、灵璧县土产杂品公司。
责任科室:监管一科、执法支队。
3.工贸行业企业(25家):安徽丽芙德家居制造有限公司、泗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灵璧久工精密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灵璧宏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砀山红旗电缆有限公司、安徽红润铜业有限公司、砀山圣沣食品有限公司、宿州天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品青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宿州九宝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宿州市杰鹏建材有限公司、宿州市东达木业有限公司、东艺鞋业(宿州)有限公司、宿州市大汇食品有限公司、宿州玉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市广祥木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润华木业有限公司、安徽飞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宿州市鹏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萧县新希望六和步强饲料有限公司、安徽光云堂木业有限公司、佳华木业(宿州)有限公司、砀山三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责任科室:监管二科、执法支队。
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单位(10家):安徽港利龙山采矿有限公司、安徽中淮矿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泗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中心、安徽新虹纺织有限公司、安徽雅繁实业有限公司、安徽云帆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吴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市皖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宿州兴源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
责任科室:应急调度科、执法支队。
5.安全生产培训考试重点检查单位(3家):安徽宿州技师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明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责任科室:宣教中心、执法支队。
6.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检查单位(3家):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和瑞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宇宸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科室:综合科、执法支队。
(二)一般检查单位名单(28家)及责任科室
由相关科室从2024年市应急局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督检查对象中(除重点检查单位之外),随机抽取一般检查单位28家。其中,矿山相关企业10家,工贸行业企业10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抽查单位4家,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抽查单位3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抽查单位1家。
责任科室:矿山办、监管二科、应急调度科、宣教中心、综合科、执法支队。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具体监管检查计划详情见附件1、2、3、4、5、6。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执法责任。要以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抓手,深化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安 全生产分类分级精准化执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及 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市、县二级监督检查计划要有效衔接,防止出现多层重复检查。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于监管执法人员该去查而不去查、查出重大隐患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优化执法方式。要强化科技保障,深化跨部门联合执 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要持续加强“互联网+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信息化教育培训、调度分析、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要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充分发挥危化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等作用,加强线上巡查,精准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要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检查、交叉互查、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灵活运用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力度,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处理处罚质效。
(三)精准严格执法。要聚焦重点企业和重大事故隐患,紧 盯发生过事故、被多次行政处罚、与典型事故同类型的企业,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和重点设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查找突出问题。要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五项职责履行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实施“一案双罚”,带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对放任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蓄意逃避监管、瞒报事故的严重违法企业,依法关停,同时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持续加大问题隐患公开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
(四)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要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规范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全过程各环节。要统一使用安徽省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活动,做到执法全流程上线入网。要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运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则,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 确保执法闭环。
(五)加强队伍建设。要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理论、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实战化执法能力训练,全面提升执法素养。要加强执法监督,严明执法纪律,对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予以纠治,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对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曝光。要建好用好执法技术检查员队伍,统筹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专家库,确保必要经费保障,发挥专业化 执法力量作用。要强化正向激励,对严格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 解重大风险的执法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给予肯定鼓励,提升监管 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附件:1.2024年度矿山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3.2024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5.2024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检查计划
6.2024年度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4年度矿山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应急局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结合我市矿山实际,特编制2024年度矿山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矿山及相关机构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煤矿8家,其中正常生产煤矿6家,停产停建煤矿2家。
非煤矿山13家,露天矿山10家,地下矿山3家。其中正常生产矿山8家,停产停建矿山3家,在建矿山2家。
矿山安全检测检验机构1家,为安徽中煤三建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列入市级重点执法对象名录的矿山有12家(见附表),其中煤矿6家,非煤矿山6家。市应急局负责对上述企业开展重点执法工作,并结合实际,对县区负责执法的其他矿山企业开展安全巡查督查。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现有从事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为7人,均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1757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矿山行政执法人员数量=1757个工作日。注:2024年全年366天,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2.监督检查工作日(379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336个工作日)。对列入《矿山企业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的重点检查企业进行检查,共12家企业,其中6家煤矿,6家非煤矿山,共需要336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43个工作日)。列入《矿山企业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的一般检查企业与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检查,共9家企业,其中2家煤矿,7家非煤矿山,同时对1家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共需要43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806个工作日)。包括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监管执法工作任务、重点时段安全监督检查、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动态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或行政应诉、上报工作总结及报表统计、信息报送等事项。经测算,共计806个工作日。
2024年宿州市应急局矿山监督检查工作日和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1185个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日的67.4%。
4.非执法工作日(572个工作日)。包括机关值班、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共需572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工作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根据我市矿山安全生产现状及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12家矿山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其中包括正常生产的6家煤矿和6家国有非煤矿山企业。
(二)主要检查内容。矿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执行情况,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达标管理,矿井各项设备管理、使用等情况。
(三)计划检查次数及时间安排。对6家煤矿,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组织专家“体检”1次,每次选派5名执法人员,每矿平均用时2个工作日;对6家非煤矿山,每半年检查1次,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矿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共计336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主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煤矿“一规程五细则两标准”、《安徽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修订版)》(皖政办秘〔2022〕62号)、《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皖能源煤监规〔2021〕6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压实属地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能源煤监〔2022〕82号)、《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皖应急〔2021〕149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宿州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对标、对表进行检查。
四、一般检查工作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一般检查单位为1家检测检验机构及列入《矿山企业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的9家一般检查企业,其中包括2家停产停建煤矿和7家民营非煤矿山,联合县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主要检查内容。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停产停建矿山安全巡查情况,矿山值班值守情况;在建矿山生产建设情况;正常生产矿山的安全生产情况等。
(三)计划检查次数及时间安排。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对2家煤矿每家每季度检查1次,全年共4次,每次选派4名执法人员,每矿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7家非煤矿山每家全年检查1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矿平均用时0.5个工作日;检测检验机构全年检查1次,选派4名执法人员,用时1个工作日,共计43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日安排
(一)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监管执法工作任务(共280个工作日)。
1.配合省能源局开展执法检查(共160个工作日)。年度预计40天,每次4名执法人员。合计160个工作日。
2.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开展执法检查(共80个工作日)。年度预计20天,每次4名执法人员。合计80个工作日。
3.配合省应急厅开展执法检查(共40个工作日)。年度预计20天,每次2名执法人员。合计40个工作日。
(二)重点节假日、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督检查(共192个工作日)。按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开展重点节假日、两会期间、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督检查,预计全年8次,每次4个工作日,6名工作人员参与,合计192个工作日。
(三)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动态检查工作(共64个工作日)。计划检查6对煤矿,每矿需5人,工作2天;计划对4家非煤矿山进行标准化审核公告,每矿需1人,工作1天,合计64个工作日。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21个工作日)。年度安排21个工作日。
(五)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32个工作日)。年度安排32个工作日。
(六)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共28个工作日)。配合市发改委、自规局、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年度预计14天,每次2名执法人员。合计28个工作日。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共30个工作日)。年度安排30个工作日。
(八)听证、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共20个工作日)。年度安排20个工作日。
(九)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上报的相关工作总结及报表统计(共48个工作日)。年度安排48个工作日。
(十)信息报送(共48个工作日)。年度安排48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共43个工作日)。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和事项,合计43个工作日。
六、非执法工作日安排
(一)机关值班(共168个工作日)。7人均参与单位值班,合计168个工作日。
(二)参加学习、培训、考核和会议等(共174个工作日)。计划全年业务学习每人每月1次,每次1天;计划培训每人每年5天;计划考核每人每年1天;计划参加会议,每月2次,每次2人;合计174个工作日。
(三)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共14个工作日)。计划全年每人平均2天,合计14个工作日。
(四)参加党群活动(共96个工作日)。计划每月2次,每次1天,每次4人,合计96个工作日。
(五)病假、事假(共35个工作日)。每人全年5天,合计35个工作日。
(六)法定年休假(共85个工作日)。3人工龄超过20年,休假15天;4人休假10天,合计85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年度矿山企业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行业领域 |
备注 |
一、重点检查 |
||||
1 |
淮北矿业集团朱仙庄煤矿 |
埇桥区 |
国有煤矿 |
市级执法 |
2 |
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煤矿 |
埇桥区 |
国有煤矿 |
市级执法 |
3 |
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煤矿 |
埇桥区 |
国有煤矿 |
市级执法 |
4 |
淮北矿业集团祁南煤矿 |
埇桥区 |
国有煤矿 |
市级执法 |
5 |
皖北煤电集团祁东煤矿 |
埇桥区 |
国有煤矿 |
市级执法 |
6 |
皖北煤电集团钱营孜煤矿 |
埇桥区 |
国有煤矿 |
市级执法 |
7 |
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埇桥区 |
国有非煤矿山 |
市级执法 |
8 |
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瓦子口矿山分公司 |
萧县 |
国有非煤矿山 |
市级执法 |
9 |
安徽雷鸣矿业有限公司王山窝矿山分公司 |
萧县 |
国有非煤矿山 |
市级执法 |
10 |
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里矿山分公司 |
萧县 |
国有非煤矿山 |
市级执法 |
11 |
宿州市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
萧县 |
国有非煤矿山 |
市级执法 |
12 |
宿州朝岳实业有限公司 |
灵璧 |
国有非煤矿山 |
市级执法 |
二、一般检查 |
||||
13 |
岐埇矿业有限公司龙王庙 |
埇桥区 |
地方煤矿 |
县区执法 |
14 |
山东新汶矿业金黄庄煤矿 |
萧县 |
地方煤矿 |
县区执法 |
15 |
安徽港利龙山采矿有限公司 |
埇桥区 |
民营非煤矿山 |
县区执法 |
16 |
安徽中淮矿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埇桥区 |
民营非煤矿山 |
县区执法 |
17 |
宿州市埇桥区符顺联合采石厂 |
埇桥区 |
民营非煤矿山 |
县区执法 |
18 |
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萧县 |
民营非煤矿山 |
县区执法 |
19 |
萧县隆裕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 |
萧县 |
民营非煤矿山 |
县区执法 |
20 |
萧县白土镇光辉高岭土矿 |
萧县 |
民营非煤矿山 |
县区执法 |
21 |
安徽盛达矿业有限公司萧县旗杆楼铁矿 |
萧县 |
民营非煤矿山 |
县区执法 |
附件2
2024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取得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8家、试生产企业6家、使用企业3家、经营企业379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5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生产企业4家、第二类经营企业15家、第三类经营企业16家。
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列入市级执法对象名录的企业有36家,分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销售分公司(含油库)、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含油库)、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公司、安徽中元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安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春潮化学有限公司、安徽维多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安徽云帆药业有限公司、宿州伊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吴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市皖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宿州兴源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宿州恒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红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市诚志试剂有限公司、宿州市禾一化工有限公司、宿州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元制药(安徽)有限公司、安徽卓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屹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雪龙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融创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新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贯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宿州汉泰化工有限公司、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宿州市盛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萧县顺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砀山县土产杂品公司、泗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中心、灵璧县土产杂品公司。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现有工作人员3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共753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6-52×2-11)×3=753个工作日。
2.重点检查工作日(共164个工作日)。全年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的5家高风险(D类)企业各检查2次,其他31家企业各检查1次。每次检查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次用时2天,共需要2×2×1×31+2×2×2×5=164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374个工作日)
包括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双随机”检查、完成市政府或者省应急管理厅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374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共215个工作日)
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215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数量
重点检查高风险(D类)企业5家,其他企业31家。
(二)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
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5家高风险(D类)企业年度内各检查2次,其他31家企业年度内各检查1次。
(三)时间安排
每半年检查重点检查单位20-21家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次检查用时2天。
(四)其他事项
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等要求,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检查。
四、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共753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6-52×2-11)×3=753个工作日。
(二)重点检查工作日测算(共164个工作日)
全年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5家高风险(D类)企业各检查2次,其他31家企业各检查1次。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次用时2天,共需要2×2×1×31+2×2×2×5=164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共374个工作日)
1.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共90个工作日)。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 全年需3名工作人员,每人30天,合计3×30=90个工作日。
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10个工作日)。全年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预计1次,2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5天,合计1×2×5=10个工作日。
3.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32个工作日)。全年现场核查安全生产信访举报8起,每起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起2天,需要2×2×8=32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共70个工作日)。参加市直相关部门联合督查检查全年7次,每次5天,2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2×7×5=70个工作日。
5.完成市政府或者省应急管理厅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合计172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运维。全年系统运维时间12个月,从事系统运维工作人员1人,每月6天,合计1×6×12=72个工作日。
(2)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调研和答复。全年2次,每次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名工作人员、每次1天,需要2×2×1=4个工作日。
(3)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上报的相关工作总结及报表统计。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年24天,合计2×24=48个工作日。
(4)信息报送。全年24次上报省应急管理厅材料,每次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名工作人员、每次1天,合计2×1×24=48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共215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63个工作日)。
(1)学习。每人每月1天,需要1×3×12=36个工作日。
(2)培训。每人每年4天,需要4×3=12个工作日。
(3)考核。每人全年1天,需要1×3=3个工作日。
(4)工作会议。召开1次全市危险化学品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需1天;参加上级视频会,每年10次,每次需要0.5天;每次会议需要2名工作人员参加;合计1×2+0.5×2×10=12个工作日。
2.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共24个工作日)。全年需3名工作人员,每人平均8天,合计3×8=24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共88个工作日)。
(1)局里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每月4次,每次0.5天,需要0.5×3×4×12=72个工作日。
(2)党员党课学习。每季度1次,每次0.5天,需要0.5×4×2=4个工作日。
(3)党员活动日。每月1次,每次0.5天,需要0.5×2×12=12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共15个工作日)。每人全年5天,合计5×3=15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共25个工作日)。2人工龄超过10年,休假10天;1人工龄超过1年,休假5天;合计2×10+1×5=25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行业领域 |
备注 |
一、中央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 |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销售分公司(含油库) |
宿州市符离镇三山子村(原206国道旁)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
2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含油库) |
宿州市汴河西路04号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高风险(D类),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 |
3 |
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宿州市宿固路105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4 |
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 |
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泰五路 |
危险化学品生产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
高风险(D类),硝化工艺。 |
二、省属企业二级单位 |
||||
无。 |
||||
三、市属企业(国有企业) |
||||
5 |
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公司 |
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江三路669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
|
6 |
安徽中元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泰路6号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
四、其他企业 |
||||
7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江路北侧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8 |
安徽安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泰五路1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9 |
宿州春潮化学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五路南侧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10 |
安徽维多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
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江路南侧 |
危险化学品生产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
|
11 |
安徽云帆药业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开发区金安路1018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试生产) |
|
12 |
宿州伊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路596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无储存) |
高风险(D类),硝酸铵。 |
13 |
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泰5路158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14 |
安徽吴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泰三路东侧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15 |
宿州市皖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泰五路以东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16 |
宿州兴源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路288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17 |
宿州恒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宿州市经开区化工园区金江六路198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18 |
安徽红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试生产)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五路599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19 |
宿州市诚志试剂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五路519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无储存) |
|
20 |
宿州市禾一化工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院内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21 |
宿州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江七路600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试生产) |
|
22 |
开元制药(安徽)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江五路368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试生产) |
|
23 |
安徽卓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 |
危险化学品生产(试生产) |
|
24 |
安徽屹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泰七路与金江六路交叉口北侧 |
危险化学品生产(试生产) |
|
25 |
安徽雪龙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五路北侧816号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
26 |
安徽融创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萧县永固轻化工业园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高风险(D类),氯酸钠。 |
27 |
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萧县永堌镇轻化工业园区 |
一般化工(不取证) |
|
28 |
安徽贯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开发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29 |
安徽新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宿州萧县化工园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上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
30 |
宿州汉泰化工有限公司 |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开发区 |
危险化学品生产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
高风险(D类),二级重大危险源。 |
31 |
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 |
宿州市东十里循环经济园仁和南路99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32 |
宿州市盛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宿州市胜利路85号三楼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
33 |
萧县顺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宿州市萧县萧县龙城镇中山南路西龙虎路南侧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
34 |
安徽省砀山县土产杂品公司 |
宿州市砀山县城道北西路115号楼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
35 |
泗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中心 |
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303省道清水沟东侧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
36 |
灵璧县土产杂品公司 |
宿州市灵城解放中路159号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
附件3
2024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工贸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注册的在营工贸企业共763家,其中,涉及金属冶炼作业安全企业4家,涉氨制冷企业13家,粉尘涉爆企业103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企业210家,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86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502个。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71个。其中,重点检查5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21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03个。
(五)非执法工作日:228个。
三、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重点检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上年度发生亡人事故等25家企业,计划用时50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70.43%。
(二)一般检查安排。一般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企业中随机抽取10家企业开展检查。计划用时21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29.57%。
(三)检查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安全生产规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13令)》、《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及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要求的“25+20”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要点等,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对表对标进行检查。
四、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502个)。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2=502个。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71个)。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02-203-228=69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03个)。
1.行政执法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12个工作日)。按每月1天、1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12×1×1=12个工作日。
2.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和推进粉尘监测预警系统建设(16个工作日)。按每季度2天、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4×2×2=16个工作日。
3.持续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服务指导与督促整改等工作(48个工作日)。按每季度6天、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4×6×2=48个工作日。
4.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处置(21个工作日)。预计2024年参与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3起。每起事故包括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撰写报告、督促落实处理、档案归集等环节,每起事故与应急处置需要1人、7天。合计3×1×7=21个工作日。
5.参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或双随机检查(20个工作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9次,每次需2人、1天,合计9×2×1=18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32个工作日)。坚持真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组织开展宣讲培活动,预计需2人、18天;合计2×16=32个工作日。
7.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4个工作日)。按每半年需1天、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2×1×2=4个工作日。
8.调度工贸行业“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26个工作日)。对信息化平台信息录入、审核等情况进行调度,开展线上监督管理,每周1次,每次1人、0.5天,合计52×1×0.5=26个工作日。
9.完成省应急管理厅安排部署的异地执法工作任务(6个工作日)。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安排的市际异地执法检查,按照1次、2人、3天计算,合计1×2×3=6个工作日。
10.专项行动(20个工作日)。上半年、下半年根据国家部署或季节特点各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或专家指导服务,按照2人、10个工作日计算,合计2×10=2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228个)。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20个工作日)。
(1)业务学习每周每人0.5天,合计52×0.5×2=52个工作日。
(2)参加各类现场、视频培训各种培训每人每年5天,合计5×2=10个工作日。
(3)参加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2024年度继续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考核巡查。按考核巡查需2人、10天计算,合计2×10=20个工作日。
(4)举办各时段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活动策划、准备、实施等需2人、10天,合计2×10=20个工作日。
(5)参加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等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预计全年参加安全生产现场会和视频会议18次,每次参会2人、会期0.5天,合计18×2×0.5=18个工作日。
2.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10个工作日)。每人每年平均5天,合计5×2=1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60个工作日)。
(1)支部“三会一课”。按有关规定:支部大会每季度1次、支委会和小组会分别每月1次、党课每季度1次;按每次活动需2人、0.5天计算,合计4×2×0.5+12×2×2×0.5+4×2×0.5=32个工作日。
(2)落实与参加“科长大讲堂”。局2024年计划组织12次大讲堂,每次0.5天计算,合计12×2×0.5=12个工作日。
(3)参加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按每人每年学习4天计算,合计4×2=8个工作日。
(4)参加其他党群活动(廉政警示教育、红色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月)。按每人每年4天计算,合计4×2=8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8个工作日)。按每人每年4天计算,合计4×2=8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30个工作日)。按我局工作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2人工龄均超过20年,应休假15天,合计15+15=30个工作日。
附表
2023年工贸行业重点检查单位名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政区划 |
行业领域 |
备注 |
一、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企业(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 |
||||
1 |
安徽丽芙德家居制造有限公司 |
泗县 |
轻工 |
涉粉、危化品使用 |
2 |
泗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
泗县 |
建材 |
规上企业、粉尘 |
3 |
灵璧久工精密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灵璧县 |
机械 |
钢压铸、危化品使用 |
4 |
灵璧宏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灵璧县 |
轻工 |
涉粉、危化品使用 |
5 |
砀山红旗电缆有限公司 |
砀山县 |
机械 |
电线电缆制造 |
6 |
安徽红润铜业有限公司 |
砀山县 |
机械 |
涉高温熔融 |
7 |
砀山圣沣食品有限公司 |
砀山县 |
轻工 |
涉氨制冷、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
8 |
宿州天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萧县 |
机械 |
金属铸造、涉高温熔融 |
9 |
安徽品青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萧县 |
轻工 |
涉粉、有限空间、危化品使用 |
10 |
宿州九宝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宿马园区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
11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
市高新区 |
机械 |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
12 |
宿州市杰鹏建材有限公司 |
市高新区 |
建材 |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
13 |
宿州市东达木业有限公司 |
埇桥区 |
轻工 |
涉粉、危化品使用 |
14 |
东艺鞋业(宿州)有限公司 |
经开区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15 |
宿州市大汇食品有限公司 |
经开区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涉氨制冷、有限空间 |
二、上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
||||
16 |
宿州玉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埇桥区 |
建材 |
涉粉、2023年事故 |
17 |
宿州市广祥木业有限公司 |
埇桥区 |
轻工 |
涉粉、不在平台、2023年事故 |
三、其他需重点检查的企业 |
||||
18 |
安徽省润华木业有限公司 |
埇桥区 |
轻工 |
涉粉、危化品使用 |
19 |
安徽飞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泗县 |
机械 |
涉粉、危化品使用 |
20 |
宿州市鹏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市高新区 |
机械 |
危化品使用 |
21 |
安徽鸿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宿马园区 |
机械 |
危化品使用 |
22 |
萧县新希望六和步强饲料有限公司 |
萧县 |
轻工 |
涉粉、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
23 |
安徽光云堂木业有限公司 |
灵璧县 |
轻工 |
涉粉、危化品使用 |
24 |
佳华木业(宿州)有限公司 |
砀山县 |
轻工 |
涉粉、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
25 |
砀山三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
砀山县 |
机械 |
规上企业、机械 |
附件4
2024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各级应急救援预案308个、企业各类应急救援预案1598个;全市各级各类救援队伍126支;注册企业2039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应急调度科现有工作人员2人,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监管执法总法定工作日共 502个。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 28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2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8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357个,包括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核查、机动检查日、应急救援、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事项。
4.非执法工作日。共117个,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参加党群活动、工作调研、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
三、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
结合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特点,计划年度内对10家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非煤矿山2家、危险化学品5家、烟花爆竹1家,工贸2家)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天,共计20个工作日,检查企业名单见附表。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重点检查单位共1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71%;共20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一般检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以外的4家企业,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的单位共4家,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29%;共8个工作日。
(三)检查依据
主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抽查。
四、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执法人员
应急调度科现有在岗持证执法人员2人。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502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2=502个。
2.监督检查工作日(28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年度内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10家企业各开展一次重点检查,每家企业用时1天,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合计 1×10×2=20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从监管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4家企业,每家企业用时1天,每次选派2名执法人员,合计 1×4×2=8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357个工作日)。包括参加生产安全故调查处理、机动检查日、应急救援、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事项。
(1)应急预案管理(178个工作日)
①市本级相关预案编制修订,包括前期调研、草案编制、征求部门意见、组织评审、上报印发等,45天、1名工作人员,计45×1=45个工作日。
②督促指导全市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应急预案优化,及相关信息统计、核查。每月4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4×1×12=48个工作日。
③预案备案,每月2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2×1×12=24个工作日。
④组织开展预案演练(61个工作日)。2024年度市级应急演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及企业:4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4×2=8个工作日;方案策划和脚本编制:10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10×2=20个工作日;项目服务招标:5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5×1=5个工作日;现场组织(含预演):6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6×2=12个工作日;总结评估:4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4×1=4个工作日。全市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专题活动)以及相关演练信息统计、总结上报等,每月1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1×1×12=12个工作日。
(2)应急队伍建设(130个工作日)
①组织市救援技术竞赛(80个工作日)。方案策划、科目设置:5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 5×2=10个工作日;裁判集训:5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 5×2=10个工作日;竞赛器材、设施的询价、招标等:5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 5×2=10个工作日;竞赛开闭幕式执行服务项目的询价、招标等:5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 5×2=10个工作日;竞赛相关交通车辆、餐饮、住宿等的询价、租赁等:5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5×2=10个工作日;裁判员工装询价、订制,2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计 2×1=2个工作日;县区、部门、承办企业协调联络:4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 4×2=8个工作日;赛事组织(会务接待、现场组织、成绩公布等):5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5×2=10个工作日;总结表彰:5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计 5×2=10个工作日。
②推进应急救援队建设(30个工作日)。参加省救援技术竞赛,全年5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5×2=10个工作日;竞赛危化品救援队和非煤矿山救援队现场检查指导,全年5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5×2=10个工作日;推进省煤田地质局水文勘探队、物探测量队、第三勘探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年5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5×1=5个工作日;推进政企共建组建专业救援队伍5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合计5×1=5个工作日。
③全市社会救援力量建设(20个工作日)。修订文件、调研、组织培训:全年10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10×2=20个工作日。
(3)网上咨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调研和答复(15个工作日)
网上咨询全年12次,每次0.5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0.5×1×12=6个工作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调研和答复全年3次,每次1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3×1×1=3个工作日。
(4)其它(34个工作日)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其它任务和事项,合计 22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测算(117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72个工作日)学习每月每人2天,合计2×2×12=48个工作日;培训每人每年5天,合计5×2=10个工作日;年度考核每年每人0.5天,合计0.5×2=1个工作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2次,1人,1天,省应急管理相关会议3次,每次1人、3个工作日;其他会议4次,1人、0.5个工作日;计2×1+3×3+4×0.5=13个工作日。
2.病事假(6个工作日)全年每人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3.法定年休假(15个工作日)1人工龄超过10年,休假10天,1人工龄未满10年,休假5天,合计10+5=15个工作日。
4.党员活动(24个工作日)全年每人12个工作日,合计12×2=24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或地址 |
行业领域 |
1 |
安徽港利龙山采矿有限公司 |
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东北约3km |
非煤矿山 (露天) |
2 |
安徽中淮矿业新型建材 有限公司 |
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北部四山村206国道旁 |
非煤矿山 (露天) |
3 |
泗县供销社烟花爆竹 批发销售中心 |
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303省道清水沟东侧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
4 |
安徽新虹纺织有限公司 |
泗县经济开发区玉兰路与东二环路交口东20米 |
工贸行业 |
5 |
安徽雅繁实业有限公司 |
泗县开发区管委会马鞍山路与玉兰路交叉口向西50米 |
工贸行业 |
6 |
安徽云帆药业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金安路1018号 |
危险化学品 生产(试生产) |
7 |
安徽吴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金泰三路东侧 |
危险化学品 生产 |
8 |
宿州市皖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金泰五路以东 |
危险化学品 生产 |
9 |
宿州兴源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金安路288号 |
危险化学品 生产 |
10 |
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 |
宿州市东十里循环经济园仁和南路99号 |
危险化学品 生产 |
附件5
2024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3家,其中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1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宣教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人,实际从事执法人员2人,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的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2=500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1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6个工作日)。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的3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见附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共需要6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6个工作日)。对全市3家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随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共需要6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00个工作日)。包括配合相关业务科室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情况,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审工作,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核查培训考试有关投诉举报,配合参加省厅组织执法,完成市政府或者省应急管理厅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100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共388个工作日)。包括监督考试、业务学习培训、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会议、党建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388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工作日(共6个工作日)和一般检查工作日(共6个工作日)
1.检查单位。对全市3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其中1家省级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分别开展一般和重点监督检查。(共12个工作日)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检查占年度对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检查计划的50%,共6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50%;重点检查单位占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检查计划的50%,共6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50%。
3.检查内容。
(1)一般监督检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全市三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的条件、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执行培训大纲、实操实训、人员配备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2)重点监督检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全市三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开展情况、场地设备、人员配备和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4.时间安排。上半年完成对全市三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一次一般检查,每次2人检查,用时1天,合计2个工作日,全年总计6个工作日;下半年对全市三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一次重点检查,每次2人检查,用时 1天,合计2个工作日,全年总计6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00个工作日)
1.配合业务科室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情况;做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审工作;检查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共60个工作日)。按每月5天、1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12×5×1=60个工作日。
2.核查培训考试有关投诉举报(共24个工作日)。按每月1天、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12×1×2=24个工作日。
3.配合参加省厅组织执法,完成市政府或者省应急管理厅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共16个工作日)。按每季度2天、2名工作人员计算,合计4×2×2=16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共388个工作日)
1.监督考试(共120个工作日)
组织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并监考。每月5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12×5×2=12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00个工作日)。
(1)业务学习每周每人0.5天,合计52×0.5×2=52个工作日。
(2)正常培训每人每年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3)参加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考核巡查。2024年度继续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考核巡查。按考核巡查需1人、5天计算,合计1×5=5个工作日。
(4)组织全市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工贸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班的组织、报名、培训监督等需2人、67.5天,合计2×67.5=135个工作日。
(5)参加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等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预计全年参加安全生产会议2次,每次参会2人、会期0.5天,合计2×2×0.5=2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68个工作日)。
(1)支部“三会一课”。按有关规定:支部大会每季度1次、支委会每月1次、党课每季度1次;按每次活动需2人、0.5天计算,合计4×2×0.5+12×2×0.5+4×2×0.5=20个工作日。
(2)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预计2023年参加12次学习、每次0.5天计算,合计12×2×0.5=12个工作日。
(3)参加其他党群活动(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月)。按每人每年5天计算,合计5×2=10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6个工作日)。按每人每年3天计算,合计3×2=6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20个工作日)。按我局工作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分别享受10天、10天休假待遇,合计10+10=20个工作日。
附表
2024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考试重点检查单位
名录库
序号 |
重点检查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培训类别 |
单位性质 |
安徽宿州技师学院 |
1234130056639458xc |
通用类、危化类 |
事业 |
|
2 |
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
12340000486001029M |
通用类 |
事业 |
3 |
宿州市明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91341300774965842C(1-1) |
通用类 |
国有 企业 |
附件6
2024年度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预计2024年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的机构27家,其中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机构21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机构6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现有工作人员 3人,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均持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的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3=753个。
2.非执法工作日。
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学习每人每月2天,合计2×12×3=72个工作日;培训每人每年3天,合计3×3=9个工作日;召开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会议2 次,3人参与,会期2天,参加其他会议每人每月1天,合计2×3×2+1×12×3=48个工作日;年度考核每人每年1天,合计1×3=3个工作日;参加组织部门轮训、上级部门业务学习20个工作日。总计72+9+48+3+20=152个工作日。
②参加机关党群活动。全年每人平均12天,合计 12×3=36个工作日。
③病事假。全年每人平均4天,合计3×4=12个工作日。
④法定年休假。有2人工龄超过10年,每人休假10天;1人休假5天,合计2×10+1×5=25个工作日。
⑤科务会。贯彻上级、局长办公会议相关要求,研究科室重点工作,开展工作分析总结和安排,组织集体学习,每月2次,每次0.5天,合计2×0.5×12×3=36个工作日。
以上,非执法工作合计261个工作日。
3.履行其它职责工作日。
①组织召开市安委会。每年4次,3名工作人员,每次需准备3个工作日,全年合计4×3×3=36个工作日;
②开展事故调查。每年暂按10起事故计算,3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准备工作、现场勘察、问询、事故调查报告撰写等需5个工作日,全年合计10×5×3=150个工作日。
③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班。每年组织应急管理培训班2期,3名工作人员,每期培训班需10个工作日,全年合计 2×3×10=60个工作日。
④开展年度考核巡查。一是迎接省安委会考核巡查,3名工作人员,准备考核材料、迎检20个工作日,共需3×20=60 个工作日;二是对县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开展考核巡查,撰写考核巡查工作方案及评分细则、考核结果汇总共需10个工作日,每个县区考核巡查3个工作日,共5个县区,合计60+10+3×3×5=115个工作日。
⑤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3名工作人员,拟定方案、开展督查检查、活动总结等需10个工作日,全年开展4次,合计3×10×4=120个工作日。
以上,履行其它职责工作合计481个工作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职责履行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即:753-261-481=11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3家技术服务机构,每次2人检查,1.5天,合计9个工作日;抽查1家在宿州开展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每次2人检查,1天,合计 2个工作日。
三、执法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
1.检查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双随机、一公开”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的规定,对三年内执法检查未覆盖的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在省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督检查(见附表)。
2.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重点检查单位3家,占年度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检查计划的75%;共9个工作日,占年度监管检查工作日的比例为81.8%。
3.检查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技术服务从业行为和报告质量,过程控制体系运行和信息公开公示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①资质条件保持情况。主要检查: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仪器设备等资质条件保持情况,是否存在人员、设备等基本条件发生变更已不具备资质条件且继续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是否存在超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行为等。
②过程控制体系运行和信息公开公示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签订委托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否按规定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活动前的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是否存在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内容等情况;开展技术服务时,是否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和检测检验的情况,并与现场图像影像等证明资料一并及时归档;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公示情况等。
③技术服务报告质量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技术服务报告的情况;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等。
④技术服务从业行为。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认可业务范围,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情况;是否存在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同时在两个以上机构从业的现象;是否存在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是否存在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检验的情况等。
4.时间安排。全年监管检查计划安排如下:二季度检查3家安全评价机构,每次2人检查,每家机构1.5天,合计9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除重点检查单位外的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1家机构开展执法检查,2人检查,用时1天,合计2个工作日。检查次数占年度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检查计划的25%;工作日占年度监管检查工作日的18.2%。检查内容与重点检查内容一致。
附表
2024年度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重点检查
单位名录库
序号 |
重点检查单位 |
资质类别 |
备注 |
1 |
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评价 |
|
2 |
安徽和瑞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安全评价 |
|
3 |
安徽宇宸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