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宿州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联系点先行先试的原则,按照性质、目标、优先顺序、难易程度,以及环境条件、时机重点等因素分类排队、分步安排,制定具体、配套的系列单项改革方案,切实做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攻坚克难、务求实效,全面落实各项重点改革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任组长,副市长邵郁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明、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尤计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尤计富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督办、总结、考核等工作。
(二)各县(区)政府、市辖各园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领导小组,并明确1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按照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以及承担的单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的调度、统计、信息报送、总结等工作。
三、任务分工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任务,按照统筹推进、示范先行、重点突破、持续改进、全面铺开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2017年底前,各县(区)政府、市辖各园区要出台本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并按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单项改革任务。
(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联系点。
根据改革工作需要,确定埇桥区、萧县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县级综合联系点,市经开区为园区联系点, 5个乡镇为乡镇级联系点,9家重点企业为企业改革联系点(具体详见附件1) 。
我市埇桥区、符离镇及安徽安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省政府安委办确定的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县级联系点、乡镇联系点和企业联系点之一。
(二)安全生产单项改革任务分工。
针对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范围广的实际,各地在全面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的同时,要按照确定的单项任务分工,示范先行、重点突破。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站位全局,瞄准主攻方向,坚决打好改革攻坚战。同时,按照“分级承担,划干分净,落到人头”的原则,将单项改革任务分解明确牵头科室和单位,具体负责协调、调度、推进相关改革任务完成(详见附件2)。
各地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需要,按照改革目标要求,在推进以上联系点工作以及单项改革任务的同时,再自行选定其他有关改革任务先行先试。
四、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二)细化任务,分步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抓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制机制等制约安全生产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核心问题,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细化制定本地的改革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工作任务,按照省安全监管局明确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不折不扣地逐项抓好落实。
(三)强化保障,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安排,确保人财物满足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的需要。市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各联系点和承担单项改革任务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推广应用改革成果,发挥联系点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要适时与上级作好对接,确保与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和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机衔接。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联系点单位名单
2.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及分工表
3.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1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联系点单位名单
地区 |
县级联系点 |
开发区联系点 |
乡镇联系点 |
企业联系点 |
萧县 |
萧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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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镇 |
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公司 |
砀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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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寨镇 |
光大新能源(砀山)有限公司 |
灵璧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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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姬乡 |
灵璧县供电公司 |
泗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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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城镇 |
泗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
埇桥区 |
埇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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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离镇 |
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 |
市经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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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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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雪龙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市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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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佳力奇碳纤维科技股份公司 |
宿马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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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儒意文化礼品有限公司 |
附件2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及分工表
序号 |
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 |
国家安监总局布置的 具体改革任务 |
落实 方式 |
重点任务示范地区 |
市牵头部门 |
责任 科室 |
配合 科室(单位) |
完成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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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省牵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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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市、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
省委组织部、省安全监管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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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 市高新区 |
市委组织部、市安全监管局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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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 |
2 |
-- |
-- |
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实施办法。 |
出台《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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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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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 |
3 |
-- |
-- |
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工作方案,分解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和成果形式。 |
制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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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
各科室 |
2017年10月 |
4 |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失职追究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与安全生产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
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监管局 |
建立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 |
建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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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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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 |
5 |
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建立安全生产与履领导班子和干部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与安全生产挂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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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
综合科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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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
制定制度 |
埇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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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
机关 各科室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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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
省安全监管局、省编办 |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
发文明确 细化 |
砀山县 市高新区 |
市安全监管局、市编办 |
综合科 |
综合科 |
2018年5月 |
8 |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
省委组织部、省安全监管局 |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
|
泗县 |
市委组织部、市安全监管局 |
办公室 |
|
2018年12月 |
9 |
制定《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明确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监管局 |
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
制定规定 |
埇桥区 宿马园区 市经开区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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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 |
10 |
将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整为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监管局 |
-- |
调整安委会成员单位, 修改文件 |
埇桥区 泗县 砀山县 宿马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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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
-- |
2017年12月 |
11 |
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 |
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 |
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明核中的权重。 |
在考核细则中有增加权重的具体体现,或联合发文明确 |
泗县 |
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
2017年12月 |
12 |
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 |
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等 |
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
建立机制 |
宿马园区 市高新区 |
市安全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宿州海关等 |
综合科 |
各科室 |
2018年8月 |
13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配备专业监管人员;重点行业领域和安全监管任务重的部门,应当明确监管机构,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省安全监管局、省编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 |
|
宿马园区 |
市安全监管局、市编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办公室 |
|
2017年12月 |
14 |
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各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
省编办、省安全监管局、省各有关部门 |
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 |
制定规定 |
宿马园区 |
市编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各有关部门 |
综合科 |
办公室 |
2017年12月 |
15 |
修订完善有关部门“三定”规定,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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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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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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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充实管理力量。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 |
省编办、省安全监管局 |
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强化行政管理职能。 |
|
泗县 |
市编办、市安全监管局 |
办公室 |
应急 中心 |
2017年12月 |
17 |
强化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
省安全监管局、省委组织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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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监管局、市委组织部 |
办公室 |
综合科 |
2017年12月 |
18 |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 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业务能力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明确乡镇(街道)负责安全监管的机构,依据监管对象实际状况,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负责本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 |
印发专门文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 |
协调省政府发文 |
砀山县 |
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
办公室 |
-- |
2017年8月 |
19 |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强化行政执法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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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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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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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 |
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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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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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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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及港区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 |
|
市经开区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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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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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区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应急救援基地和行业救援队伍建设。 |
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
建设互联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
建设平台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
综合科 |
应急 中心 |
2018年12月 |
23 |
加强区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应急救援基地和行业救援队伍建设。 |
|
|
应急 中心 |
-- |
2019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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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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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财政支持保障、社会化服务补偿、“生命通道”保障、应急装备物资征用等制度。 |
健全完善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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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
应急 中心 |
2018年6月 |
25 |
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
省安全监管局、省编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 |
建立制度 |
|
市安全监管局、市编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综合科 |
|
2018年4月 |
26 |
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
制定清单 |
泗县 |
综合科 |
|
2018年5月 |
|||
27 |
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
省安全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 |
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 |
制定制度 |
|
市安全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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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 |
制定对生产经营者、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行业禁入的具体办法。 |
制定办法 |
|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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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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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加大矿山、化工、金属冶炼、职业健康、法律等专业人才的选拔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 |
省安全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 |
制定标准 |
埇桥区 |
|
办公室 |
|
2017年12月 |
29 |
提高安全生产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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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 |
|
办公室 |
--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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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建立健全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 |
建立制度 |
埇桥区 |
|
办公室 |
--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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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与生活保障及救助措施。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省安全监管局 |
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措施。 |
制定政策 |
|
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 |
职业 健康科 |
-- |
2018年7月 |
32 |
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制定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实施职业病健康促进计划,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 |
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 |
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 |
纳入考核 体系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
职业 健康科 |
综合科 |
2017年12月 |
33 |
制定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 |
制定规划 |
|
职业 健康科 |
--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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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推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际操作技能为重点的培训。 |
省安全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 |
完善培训考核体系 |
|
市安全监管局、市人社局 |
宣教 中心 |
|
2017年12月 |
35 |
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以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冶金等为重点,制修订一批地方性标准。 |
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 |
-- |
制修订标准 |
|
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能源办等有关部门 |
综合科 |
市煤炭局、监管科 |
2018年12月 |
36 |
制定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明确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配备标准,保障监管执法需要。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 |
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
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明确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配备标准。 |
制定规划,明确标准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综合科 |
|
2017年12月 |
37 |
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
建立机制 |
|
办公室 |
各科室 |
2017年12月 |
|||
38 |
根据统一部署,配备安全生产执法制式服装。 |
根据部署,抓好落实 |
市经开区 |
|
办公室 |
|
根据总局 通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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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岗位津贴。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
-- |
|
砀山县 |
市人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 |
办公室 |
-- |
2018年3月 |
40 |
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及风险防控、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安全生产重大措施项目、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等。 |
省财政厅、省安全监管局 |
-- |
制发文件 |
|
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 |
办公室 |
综合科 |
2017年12月 |
41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 |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 |
建立机制 |
萧县 |
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 |
综合科 |
|
2018年8月 |
42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 |
省综治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 |
建立机制 |
|
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 |
执法 支队 |
|
2018年9月 |
43 |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
制定制度 |
|
综合科 |
|
2017年10月 |
|||
44 |
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及限额以上企业建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高危行业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立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或由中介机构委派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发挥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 |
省安全监管局、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 |
发文细化 |
|
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
执法 支队 |
|
2017年12月 |
45 |
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 |
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
建立制度 |
|
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息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总工会 |
执法 支队 |
|
2018年3月 |
46 |
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
|
执法 支队 |
各科室 |
201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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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 |
建立制度 |
|
执法 支队 |
|
2018年4月 |
|||
48 |
建立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
建立制度 |
|
执法 支队 |
|
2018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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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 |
省安全监管局 |
制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制定 指导意见 |
市高新区 |
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
2017年12月 |
50 |
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 |
建立制度 |
市高新区 |
综合科 |
|
2017年12月 |
|||
51 |
各级政府要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按照不同地域和行业领域特点,实施差异化考核,建立与我省安全发展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 |
省安全监管局 |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制定对下级政府和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
建立完善制度,制定考核细则 |
砀山县 |
|
综合科 |
-- |
2017年12月 |
52 |
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编办 |
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
建立“一体化”执法体制 |
市经开区 |
市安全监管局、市经信委、市编办 |
综合科 |
各科室 |
2017年11月 |
53 |
清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制定网上安全生产许可实施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加强对取消、下放、移交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
省安全监管局 |
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施网上公开办理。 |
优化、精简审批流程 |
|
市安全监管局 |
行政 审批科 |
各科室 |
2017年12月 |
54 |
建立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制度,严格监管取消、下放、移交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 |
建立制度 |
|
|
行政 审批科 |
相关 科室 |
2017年12月 |
||
55 |
加强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纠错和信息公开制度。 |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 |
建立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制度。 |
建立制度 |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
2018年4月 |
56 |
建立政协开展安全生产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制度。 |
建立制度 |
|
综合科 |
|
2018年4月 |
|||
57 |
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 |
建立制度 |
|
综合科 |
|
2018年4月 |
|||
58 |
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
建立制度 |
|
执法 支队 |
综合科 |
2017年12月 |
|||
59 |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
建立制度 |
|
执法 支队 |
综合科 |
2017年12月 |
|||
60 |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全省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计划,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一致性审查。 |
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 |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建立制度 |
|
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办 |
执法 支队 |
政策 法规处 |
2018年6月 |
61 |
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计划。 |
制定计划 |
|
|
综合科 |
|
2018年8月 |
||
62 |
制修订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制度规定,完善地方配套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规章衔接融合。制定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规程。 |
省法制办、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等 |
制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规,其中设区的市3年内出台1部安全生产地方法规。 |
制修订法规 |
|
市法制办、市安全监管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质监局、市能源办、市煤炭局 |
综合科 |
相关 科室 |
2019年12月 |
63 |
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地方法规规章衔接融合。 |
|
|
综合科 |
相关 科室 |
2018年12月 |
|||
64 |
制定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规程。 |
制定规程 |
|
综合科 |
相关 科室 |
2019年2月 |
|||
65 |
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工作,统筹提出安全生产省级标准立项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起草、审查、实施和监督执行。 |
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 |
制定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标准体系。 |
制定计划 制定标准 |
|
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市编办 |
执法 支队 |
相关 科室 |
2017年12月 |
66 |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交与协办机制。 |
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
建立制度 |
|
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综合科 |
|
2018年10月 |
67 |
-- |
-- |
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和程序规定。 |
制定程序规定 |
|
|
执法 支队 |
相关 科室 |
2018年5月 |
68 |
-- |
-- |
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监督和管理主体。 |
制发文件 |
|
|
执法 支队 |
各科室 |
2018年6月 |
69 |
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典型事故提级调查、跨地区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 |
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 |
完善制度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 |
执法 支队 |
|
2018年2月 |
70 |
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典型事故提级调查、跨地区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 |
建立机制 |
|
综合科 |
|
2018年3月 |
|||
71 |
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 |
建立制度 |
|
综合科 |
各科室 |
2018年4月 |
|||
72 |
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做好解读。 |
省安全监管局 |
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原因并全文发布。 |
制发文件 |
|
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相关 科室 |
2018年2月 |
73 |
严格安全准入制度,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
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
建立机制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信委 |
综合科 |
|
2017年12月 |
74 |
-- |
-- |
建立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机制。 |
建立机制 |
|
|
综合科 |
相关 科室 |
2018年5月 |
75 |
-- |
-- |
制定高危产业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方案。 |
制定方案 |
|
|
综合科 |
相关 科室 |
2018年4月 |
76 |
-- |
-- |
督促企业建立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度。 |
建立制度 |
|
|
综合科 |
相关 科室 |
2018年3月 |
77 |
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定期评估、预警机制。 |
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 |
建立机制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信委 |
应急 中心 |
|
2018年5月 |
78 |
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构建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
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 |
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
建立机制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能源办 |
应急 中心 |
|
2019年2月 |
79 |
构建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 |
构建系统 |
|
|
应急 中心 |
各科室 |
2019年2月 |
||
80 |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和专家排查隐患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
省安全监管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 |
制定标准 |
|
市安全监管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综合科 |
相关 科室 |
2018年7月 |
81 |
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 |
建设平台 |
|
综合科 |
各科室 |
2018年12月 |
|||
82 |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
制定完善 制度 |
|
执法 支队 |
|
2017年12月 |
|||
83 |
-- |
-- |
定期组织排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 |
|
|
|
综合科 |
各科室 |
2017年12月 |
84 |
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工作。 |
省公安厅 |
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
建立完善制度 |
市经开区 |
市公安局 |
综合科 |
-- |
2017年12月 |
85 |
加强城市运营风险管控,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
省安全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根据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
|
市安全监管局、市住建委 |
综合科 |
|
2020年1月 |
86 |
-- |
-- |
实施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
排查梳理 制定规划 明确标准 整改销号 |
|
市公安局 |
综合科 |
-- |
2020年10月 |
87 |
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强化预报预警、实现信息共享,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
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
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
建立机制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 |
应急 中心 |
各科室 |
2018年6月 |
88 |
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重点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城市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检测维护。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 |
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建立重点基础设施定期检测维护制度。 |
建立制度 |
|
市住建委、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办 |
综合科 |
-- |
2018年5月 |
89 |
推动煤矿重大灾害以及矿山采空区、尾矿库的工程治理。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能源局、安徽煤矿安监局等 |
深入推进对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以及矿山采空区、尾矿库的工程治理。 |
排查梳理 制定规划 明确标准 整改销号 |
|
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
监管科 |
市煤炭局 |
2019年8月 |
90 |
做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交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承接工作。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编办 |
改革完善矿山安全监管体制,承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交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 |
制发文件 |
|
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编办 |
市煤 炭局
|
监管科、行政审批科 |
2017年12月 |
91 |
-- |
-- |
明确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地方监管职责。 |
制发文件 |
|
|
综合科 |
办公室 |
2018年6月 |
92 |
加快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
按照皖政办〔2016〕85号文件要求,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 |
|
|
|
监管科 |
|
2019年12月 |
93 |
深化油气开采、输送、炼化、码头接卸等领域安全整治。 |
|
|
|
监管科 |
|
2019年12月 |
||
94 |
进一步厘清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寄递、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盲区。 |
-- |
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
|
|
|
监管科 |
|
2018年3月 |
95 |
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高速铁路、铁路浮桥、航运枢纽、港口、隧道桥梁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 |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民航安徽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 |
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高速铁路、铁路浮桥、航运枢纽、港口、隧道桥梁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 |
排查梳理 制定规划 明确标准 整改销号 |
萧县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
2020年10月 |
96 |
完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提高安全性能。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 |
“两客一危”车辆和船舶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 |
|
萧县 |
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
2020年8月 |
97 |
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等,要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 |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 |
|
萧县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
2020年8月 |
|
98 |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和专家排查隐患制度,完善隐患整治监理评估机制,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第三方机构验收评估。 |
省安全监管局 |
|
建立制度 |
|
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相关科室 |
2018年3月 |
99 |
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
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职业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 |
建立体系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职业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职业 健康科 |
-- |
2018年4月 |
100 |
-- |
-- |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
|
|
|
职业 健康科 |
-- |
2018年5月 |
101 |
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列入鼓励创业的指导性目录,引入第三方为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 |
建立制度 |
市经开区 |
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
综合科 |
|
2018年4月 |
102 |
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办法,规范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
省安全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卫生计生委 |
|
制发文件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卫计委 |
综合科 |
职业 健康科 |
根据总局令 修改情况确定 |
103 |
-- |
-- |
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设。 |
建立健全 保障体系 |
|
|
职业 健康科 |
|
2018年4月 |
104 |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评价公开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 |
省安全监管局、省工商局 |
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 |
建立制度 |
|
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 |
综合科 |
各科室 |
根据总局制度修改时间确定 |
105 |
-- |
-- |
建立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 |
建立组织 |
|
|
综合科 |
|
2018年6月 |
106 |
加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省财政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审计厅 |
建立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相关资金,加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和审计监督。 |
|
|
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 |
办公室 |
相关科室 |
2017年12月 |
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制发文件 |
|
综合科 |
|
2018年6月 |
||||
107 |
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安全生产产业的投入和扶持,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产业。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 |
-- |
|
|
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 |
综合科 |
|
2019年3月 |
108 |
优化整合省科技计划,统筹支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研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智能装备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 |
优化整合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统筹支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研项目。 |
|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各科室 |
2018年6月 |
109 |
加强安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 |
|
|
综合科 |
各科室 |
2018年12月 |
|||
110 |
积极开展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
|
|
综合科 |
各科室 |
2018年12月 |
|||
111 |
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 |
|
|
综合科 |
各科室 |
2018年8月 |
|||
112 |
加快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依据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 |
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
建设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化平台。 |
建设平台 |
|
市安全监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综合科 |
各科室 |
按总局“一张网”时间要求落实 |
113 |
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任务,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 |
省发展改革委、省安全监管局 |
-- |
|
|
市发改委、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
2018年5月 |
114 |
健全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事务所制度。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监管局 |
-- |
健全完善 制度 |
|
市人社局、市安全监管局 |
办公室 |
|
2017年12月 |
115 |
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
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
-- |
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 |
|
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人行宿州中心支行 |
综合科 |
|
2017年12月 |
116 |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 |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制定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 |
制度办法 |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计委 |
综合科 |
-- |
2017年12月 |
117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
省安全监管局、安徽保监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
建立完善 制度 |
萧县 |
市安全监管局、市保监局、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
综合科 |
相关 科室 |
2018年6月 |
118 |
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高危行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安全管理素质。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监管局 |
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 |
建立完善 体系 |
|
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宣教 中心 |
2018年6月 |
119 |
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
|
|
宣教 中心 |
|
2018年6月 |
|||
120 |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
|
宣教 中心 |
|
2018年6月 |
|||
121 |
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宣传重点工作,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和宣传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省安全监管局 |
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宣传重点工作,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和宣传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
建立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
|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安全监管局 |
综合科 |
宣教 中心 |
2019年3月 |
122 |
建立安全培训与警示教育基地,强化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与舆论监督。 |
建立基地,加强公益宣传 |
|
综合科 |
宣教 中心 |
2019年6月 |
附件3
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展情况调度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序号 |
出台制度性政策措施 |
下一步工作安排 |
||
省局任务分工序号及内容 |
已出台 (填写制度措施名称) |
简要内容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