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安监办〔2018〕37号

发布日期:2018-04-25 10:21 编辑: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来源: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号:   阅读:

市安监局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部门:

“五一”、“端午”将至,根据市纪委监察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宿纪明电〔2018〕1号)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节前集体学习,确保警钟长鸣

局党组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等形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再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二、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划清纪律底线

全局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不得利用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之便做出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和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内部餐厅及培训中心等场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奢侈浪费、组织或参与赌博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以上顶风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

局各科室、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的行为。局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勤俭节约,加强对分管部门和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如有发现任何违纪违法线索,可向局党组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57-3058308。

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