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2016年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
宿安发〔2016〕1号
关于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暨2016年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
电视电话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6年1月6日下午,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召开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市紧接着召开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在市政务中心会堂二楼视频会议室应有54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会。根据现场督查,主会场有49家单位按要求参会,市发改委、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宿州中粮公司、华夏集团公司等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参会。县区分会场主要参会人员有迟到和中途离会现象。
当前,春节临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了一系列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这次会议上,史翔市长又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但是,个别地方、部分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仍不到位,甚至连工作会议都不按要求参加。为进一步严肃纪律,整顿会风,市安委会决定对未按要求参会的单位予以通报。今后凡未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的,一律记入安委会档案,一旦发生事故,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