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四起典型事故的通报
宿安办〔2015〕63号
转发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
四起典型事故的通报
各县、区安委办,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四起典型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5〕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稳定,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依然不容乐观,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依然未从根本上扭转,必须警钟重敲、警钟长鸣。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监管各项措施抓实抓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采取有力举措,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预防为主,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事故案例和教训的总结反思,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和风险环节的防范,真正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在我省发生。
三、全面检查,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专家查隐患、政府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三覆盖、四不留、三清单” 目标要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责任、措施分解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人头,坚决防止和克服检查盲区死角。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和密度,切实抓好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附: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