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清单
序号 |
行政审批事项 |
前置服务项目 |
设立依据 |
服务内容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执收单位 |
1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国家主席令第13号公布)第29条,第30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7条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相关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 |
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设施设计机构 |
2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国家主席令第13号公布)第29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5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9号修正)第8条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安全评价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3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国家主席令第13号公布)第30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5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9号修正)第15条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安全设施设计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设施设计机构 |
4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国家主席令第13号公布)第29条,第31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18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22条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相关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5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国家主席令第13号公布)第29条,第31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9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22条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相关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6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国家主席令第13号公布)第29条,第31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第25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22条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相关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7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国家主席令第13号公布)第29条,第31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令)第8条,第19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22条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相关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8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国家主席令第13号公布)第29条,第31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令)第8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第22条 |
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相关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监督电话:0557-305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