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近期,国家、省相继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宿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在认真研读国家、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2025年7月12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若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反馈至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反馈方式:
1.信函请寄至:宿州市应急管理局,邮编:234000
2.电子邮箱:szsyjjjzk@163.com
3.联系电话:0557—3255808
附件:1.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
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关于《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适应国家和省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后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对2021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原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主要依据
1.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24〕11号;
2.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5〕1 号。
二、预案修订的目的
1.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修订并印发了新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救助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和新规范。为确保我市预案与上位预案有效衔接、协同一致,必须进行相应修订。
2.提升应急救助能力。《原预案》自2021年实施以来,为我市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开展应急救助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但随着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应对近年来各类灾害的实践经验总结,亟需对预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优化、细化和完善,进一步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当前,极端天气事件呈现多发频发趋势,灾害风险挑战日益严峻。同时,社会对灾害救助的时效性、精准性和公平性要求不断提高。修订预案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健全完善我市自然灾害救助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
三、修订的背景与过程
2024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24〕11号);2025年1月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5〕1 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市尽快组织修订市级预案。此前,我市2021年1月8日修订印发了《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预案不仅是灾害救助的重要指导,预案响应也是拔付救灾资金的重要条件。我们结合宿州市实际,学习借鉴国家、安徽省和有关地区预案体系,按照务实管用、贴合实际的原则,起草了《征求意见稿》,调整了组织指挥体系,细化了灾害救助准备,规范了灾情信息管理,优化了响应启动指标。2025年5月7日书面征求了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县区应急管理局)意见,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4处。
四、主要修订内容
《征求意见稿》在保持《原预案》总体框架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1.强化组织指挥体系。适应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整合调整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分工,优化应急工作组设置及职责,落实平战结合,加强预案衔接,确保指挥体系更加顺畅高效。
2.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级预案调整情况,并结合我市灾害特点和风险水平,优化调整了市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特别是死亡失踪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等核心指标)及响应措施,使响应启动更科学、更精准。同时,细化了不同响应级别下响应措施和具体任务分工。
3.规范信息报告、灾情核定。明确了灾情信息报告的时限、内容、渠道和程序要求。加强灾情核定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专家评估、会商核定工作,同步建立救助台账。
4.细化应急救助措施。对紧急转移安置、应急期生活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生活救助等各项救助措施的实施主体、工作标准等进行了更具体的规定,提升救助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5.健全相关保障措施。强化了资金和物资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培训和演练等章节内容,进一步落实落细了各项救助准备工作。
五、 公开征求意见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预案修订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拟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我们将认真收集、梳理和研究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对预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反馈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请印发实施。
本次预案修订工作得到了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及有关方面、社会公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我们相信,《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将为我市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