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曾涛解读《宿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2024年版)》
问:2024年6月3日,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宿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请问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危险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城市运行的众多领域,且安全风险较高,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省有关文件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参照《安徽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2022年印发的《目录》进行了修订。
问:《目录》主要针对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
答: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反应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使用列入国家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的工艺、设备;不再批准新设光气生产项目;严格控制引进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硝化纤维素、氯酸钾、氯酸钠等爆炸性化学品的高风险项目,原则上不再引进非重大产业配套、产业链衔接或高新技术产品的高风险项目。二是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产业转型,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新装备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量减量方案,减少高风险岗位作业人员数量,降低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鼓励各单位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应用,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风险,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规范限制和控制部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建设项目应经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审查同意,并符合下列条件: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或项目涉及国计民生;建设单位要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明确项目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四是调整《目录》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经对《目录》涉及危险化学品进行删减或补充,禁止部分涉及危险化学品52种,限制和控制部分涉及危险化学品119种。五是明确《目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来源依据与管控范围。《目录》禁止部分,主要来源于《安徽省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农业部、发改委、工商局、质检局、环保局安全监督局公告》(2008年第1号)等,列入禁止部分的危险化学品禁止其在宿州市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和运输。《目录》限制和控制部分,主要来源于《安徽省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严格控制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通知》,列入限制和控制部分的危险化学品,严格限制控制其在宿州市内生产、储存、经营(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或严格控制引进涉及该物质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问:《目录》的修订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哪些影响?
答:《目录》以国家及本省现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相关规定为基础,细化提出具体工作清单,用于指导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其中,禁止部分采用“负面清单”形式,目录清单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和运输。限制和控制部分,目录清单所列危险化学品,严格限制控制其在宿州市内生产、储存、经营(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
问:《目录》的修订对我市危化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哪些提升?
答:通过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特定种类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等精细、有效的管理,从源头上管控、降低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减少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解读人:曾涛;职务:市应急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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