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403-00046 信息分类: 灾后救助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3-28 17: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2024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2024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28 17: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5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执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具体标准为: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响应: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国家启动一级或二级响应: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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