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度)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 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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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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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企业证照、人员配备、资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工艺和设备设施及安全管理等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6、6.2.1.5、6.6.3.3、6.7.1.10、5.2.5、5.2.7、6.2.1、6.3.1、6.3.2、6.4.2、4.7、6.6、6.7项 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八条 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2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 |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检查要点和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工贸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2.《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第一部分、第二部分 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五条至第八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4.《粉尘防爆安全规程》6.1.3、6.4.2、6.4.5、7.1.3、8.1.1、8.1.2、8.1.3、8.1.4、8.1.7、8.3.2、8.4.2、9.1、9.4、9.5 |
3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 |
企业“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风险防控情况、企业现场装置设备运行情况;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至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八十二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条至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等 |
4 |
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工艺管理情况;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至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八十二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七条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至第八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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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工艺管理情况;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至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八十二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二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至第十六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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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 |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设施达标情况;仓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标违禁 及“假大空”产品整治情况;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至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八十二条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至第十五条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条、第五条至第七条、第十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七条等 |
7 |
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销售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问题整治情况。 |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至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至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八十二条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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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 |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经营的第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至第十三条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三条、 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等 |
9 |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经营的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至第十三条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三条、 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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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全生产培训监机构培训活动监督检查 |
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制度、专(兼)职师资力量、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培训组织实施及安全培训档案建立、培训收费等情 况。 |
已备案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 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 |
11 |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管理等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九条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六条至第十六条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5.《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6.《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八条 |
12 |
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 |
煤矿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地质防治水、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情况 |
辖区内 各煤矿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2.《煤矿安全规程》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4.《煤矿防治水细则》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6.《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