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401-00019 信息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日期: 2024-01-12 15:5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应急局2023年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应急局2023年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205 发表时间:2024-01-12 15:5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5
单位名称 序号 事项属性 事项名称 调整意见及理由 设定依据
市应急局 1 公共
服务
安全生产合格证遗失补证、损毁换发 减少。原因:全面启用安全生产资格证电子证书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面启用安全合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书的通知》(皖应急函〔2023〕756号):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需要。伴随信息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对政府公共服务有了更高期待,在互联网上快速、便捷享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申领、查询及有关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实体证书演化为可以结合手机、互联网使用的电子证书,是落实“不见面、马上办”的重要举措,极大方便生产经营单位用人管理、持证人流动就业以及政府部门监管执法。
适应“放管服”改革和便民利企需要。PVC卡片样式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仅作记录持证人员基本信息载体,不具备防伪功能,损毁或丢失后补办周期较长、手续复杂,甚至出现生产经营单位扣留从业人员实体证书后,持证人员反复提出补证申请的情形。启用电子证书后,全程电子化办理,持证人员网上查询下载使用,大幅提升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极大满足办事群众快捷服务需求。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面启用安全生产资格证电子证书,不再制发PVC实体证书。在有效期内的PVC实体证书继续有效,待有效期届满或通过复审换发电子证书后,原PVC实体证书作废。
市应急局 2 公共服务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补发、损毁换发 减少。原因:同上 同上
市应急局 3 公共服务 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备案 依据指导目录增加 《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皖应急〔2021〕155号)第十三条:安全培训机构建立时,应当将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条件报送属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已报告的培训机构发生注销等变更行为的也需向属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安全培训机构对安全培训条件的真实性负责,并纳入培训机构信用体系管理。
市应急局 4 公共服务 地质勘探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 依据指导目录增加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野外作业突发事件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地质勘探主管单位备案。
市应急局 5 公共服务 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修改责任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该项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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