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宿安发〔20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中央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在矿山、危险物品、工业、综合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和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学校、养老福利和医疗卫生机构、旅游、农业(渔业船舶、农机)、商贸、城市运行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成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杨 军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吴继承 市政府副市长(挂)
邵 郁 市政府副市长
马 杰 市政府副市长
韩维礼 市政府副市长
祖钧公 市政府副市长
张海虹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晓宁 市政府秘书长
李鹏程 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盛长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李荣权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 儒 市政府副秘书长
岳 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组织员
解福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学东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丁 锋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高 剑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光超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任(局长)
朱守坤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晓晖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建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晓东 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彭 飞 市民政局局长
刘晓露 市司法局局长
张 亮 市财政局局长、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刘 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绪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 忠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孟丽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史 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金海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卫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雷云启 市商务局局长
张晓光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高 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尤计富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 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胡 玉 市林业局局长
甘大庆 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爱尊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主任(局长)
沈志刚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倪志品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姚爱洋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程乃跃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市现代制鞋产业城管委会主任
连 琦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 莉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书记
杨劲松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祁 宦 市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周 军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孟玉玲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葛德坤 宿州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
张晓彤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局长
张良伟 皖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长
孙 伟 皖北煤电集团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
周卫金 淮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
张从立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北车务段段长
唐 震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
王海燕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负责,各副市长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兼任相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尤计富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各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要组成人员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内设12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其主要组成人员分别如下:
(一)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尤计富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顾庆林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德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永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张家省 市煤炭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顾庆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危险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尤计富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顾庆林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董 林 市公安局调研员
周敬乐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李望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顾庆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史 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黄中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建谋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满 峰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黄中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建设工程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孟丽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主任:孙金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克宇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凤军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艾晓秋 市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孙金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建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主任:刘永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潘相明 市财政局(国资委)调研员
顾庆林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刘永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黄 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主任:孙华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调研员
孙金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永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顾庆林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董 林 市公安局调研员
廖连科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孙华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朱守坤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邵 辉 市政府督学
汪 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邵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养老福利和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彭 飞 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冉 昊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海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调研员
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冉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张晓光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主任:卢 超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卢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农业(渔业船舶、农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张金海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杨战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杨战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雷云启 市商务局局长
副主任:崔庆民 市商务局副局长
孙华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调研员
廖连科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崔庆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甘大庆 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主任:李德臣 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朱德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李德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每个专业委员会明确若干名干部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确定,同时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其他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分别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按程序报批。
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业委员会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听取本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定期向市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
(二)负责在本行业领域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专业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行业领域,按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和部门监管职责监管。
(四)负责推进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
(五)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定期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演练情况以及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等。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