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308-00008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8-03 发布日期: 2023-08-03 08:0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公众征集】关于面向公众征求《关于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公众征集】关于面向公众征求《关于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03 08:0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5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风险辨识和安全管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局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本次征求意见截止到202394

联系人:董宏柱,电话:0557-3255822

邮箱:szyjjbgs@163.com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与通济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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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

意见(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统计,我市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工贸企业49家,占全市在线企业6.4%,因企业上报不完全,实际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数量及占比远高于平台统计。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条件较差,加之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风险较大、隐患较多,甚至出现事故征兆。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函〔202348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了《关于加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弥补相关文件的不足,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提供技术合规的依据。

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皖应急〔2019119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宿州市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监二〔201975),部署开展工贸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以及2023421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函〔202348号)的出台,在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在技术合规方面,因未涉及各行业、各工艺、各品种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环节的具体规定,使得制度化管理、设备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要求难以落实。因此,有必要出台《意见》弥补在执行上述文件及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不足。

(二)落实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要求,回应各方关切。

在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分散在众多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并不了解;工贸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也普遍反映,相关技术合规要求无据可依;甚至绝大多数安全评价机构也因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评价标准不清晰,而不愿承接相关评价业务,并导致企业陷入不知如何整改的恶性循环。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宿州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和发布了《意见》,及时回应各方关切。

(三)结合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实际,为工贸企业做好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引。

工贸行业有别于化工行业,相关国家标准很少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若参照化工行业标准执行,企业往往不具备相应整改条件,也难以承受高额整改费用。因此,立足于满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最低要求,让绝大多数企业能够整改,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出台更具可操作性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共七部分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明确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及其配套辅助系统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企业安全管理。

第二部分明确源头管控措施。提出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并明确了未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补救措施。

第三部分明确基础管理措施。《意见》从定期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报送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应急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六项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严格特殊作业管理等8个方面对企业提出加强基础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明确现场管理措施。从危险化学品装卸、危险化学品储存、危险化学品使用等方面提出47条意见。

第五部分明确风险防控措施。主要体现在附件部分,《意见》详细列出了工贸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安全风险及安全防范措施,便于企业参照执行,完善对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部分明确应急管理措施。从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开展应急教育和培训、事故救援和报告等方面对企业提出明确要求。

第七部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要求工贸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考虑到规范性文件的年限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等情况,最后,意见明确了施行日期及3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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