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208-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10:3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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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宿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解读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18 10:3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5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危险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城市运行的众多领域,作用不可或缺。与此同时,因其所具有的易燃、爆炸、有毒、有害等固有特性,安全风险较高,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何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事故已成为城市安全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厅〔2020〕14号)、《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皖安〔2020〕2号)的要求,全面提升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管控、降低城市安全风险,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经过调研、辨识、评估宿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环节的风险,我市各行业领域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繁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点多面广,安全风险较高。综合考虑危险化学品固有的危险特性、地区发展需要等因素,本《目录》列出物质固有危险性大、本地区目前发展中不涉及或极少涉及的,在我市予以全面禁止,并对我市各相关区域使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施一定的限制和控制,有助于进一步管控安全风险,可以更加有效的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精细、有效的管理,有效遏制相关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安委办成立起草专班,深入部分单位、企业调研,征求多位化工行业领域资深专家意见,对上级和其他地区相关政策进行学习研究,形成《目录》初稿。经过反复酝酿,形成《目录》征求意见稿。2022年2月28日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目录》送审稿。2022年3月17日通过市应急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并于同日正式发布。

四、主要内容

《目录》由总则、禁止部分、限制和控制部分、附则组成,附件包括《宿州市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宿州市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等2项目录清单。

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及安全管理责任。同时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以及责任主体所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从责任体系、管理技术措施等方面提出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细化提出具体工作清单,用于指导各县区(园区)、各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梳理列出危险化学品禁止“负面清单”。依据《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等相关要求梳理列出63种禁止种类,列入“负面清单”,所列危险化学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含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运输和使用。

明确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汽油限制和控制其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准入。66种危险化学品严格限制其在宿州市内储存和使用,列入限制和控制部分危险化学品,单位现有涉及的,原则上不能增加,鼓励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减少储存和使用量。

五、制定的法律政策依据

《目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厅〔2020〕14号)《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皖安〔2020〕2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函〔2020〕706号)《关于聚焦“一防三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74 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严格控制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通知》(皖应急〔2021〕89 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皖应急〔2021〕149号)《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地区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标准进行编制。

六、解决的问题

规范、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目录》从责任体系、管理技术措施等方面提出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管理措施10条,采用“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含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运输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明确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汽油限制和控制其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准入,66种危险化学品严格限制其在宿州市内储存和使用。以清单化的形式为相关企业、监管部门提供具体管理指引,探索更加精细、有效的管理方式,为推动降低城市安全风险作基础。

逐步降低城市总体风险。《目录》制定时为既保持社会生产的连续性又防止安全风险的扩大,以地区科技发展、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基础,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品种以及储存和使用量,逐步减少重大危险源数量,化解城市重大安全风险。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科室:监管一科

解读人:李季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325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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