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205-00016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5-16 发布日期: 2022-05-16 16:13
文  号: 宿政秘办〔2022〕22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文字解读】《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16 16:13 编辑:应急局信息编辑

5月13日,经市政府同意,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宿政秘办〔2022〕22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宿政办秘〔2015〕56号)于2015年6月8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鉴于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发生调整,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发生变化,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职能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隶转至市应急管理局,需对预案进行修订。

二、总体考虑

省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修订发布。考虑上下级预案衔接,本次修订维持预案总体框架应急响应等内容不变,重点对指挥机构、预防与预警机制、分级响应条件及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明确在发生重大以上地质灾害后,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应急指挥部。二是突出地质灾害的预警和防范,细化了预警响应措施。三是明确地质灾害分级响应条件及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起草过程

机构改革后,市应急局结合职能调整实际,着手准备预案修编工作,按照预案编制有关要求,开展了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市应急管理局认真学习研究总体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内容和相关任务要求,再次对预案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指挥部组成单位、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送审稿,经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市政府审核。2022年5月13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推动形成“防”“救”责任无缝衔接、应急指挥上下贯通、抢险救援规范有序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九个部分。

(一)总则部分。主要是对《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了充实完善。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建立健全我市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地质灾害,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明确了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以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部分。明确了市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的构成,规范了组织体系中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协调管理范畴、负责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部分。明确了突发地质灾害预防的措施和责任主体,对预警体系建设提出了要求,对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的发布进行说明和规范,对预警响应、信息收集与分析、预警的级别调整和解除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进行解释。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部分。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突发地质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对应急处置中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响应终止、信息发布等工作程序和内容进行规范;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需采取的应对措施。

(五)调查评估部分。明确了较大、一般突发地质灾害,分别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灾情、影响、灾前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救援过程等问题开展调查分析,对事发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改进措施。

(六)恢复重建部分。明确了灾害发生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恢复重建、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等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帮助受灾地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住房及校舍、医院等;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农田等;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等工作,帮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给予指导和帮助。

(七)应急保障部分,对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队伍保障、资金保障、装备、物资保障、通信、交通保障、技术保障、社会动员等保障事项进行相关要求。

(八)预案管理部分。明确了预案编制、宣传与演练、责任与奖惩等。一是市应急局负责本预案的编制,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实际,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是市、县(区)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锻炼队伍,检验和完善预案。三是责任与奖惩,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九)附则部分。主要是对预案的名词术语、预案的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和进行明确。

六、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编制目的。明确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二)明确市级应急指挥机构设置。明确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后,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全市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三)调整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将成员单位由27个调整增加至33个,并对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相应修订。

(四)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自然资源和应急部门在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中,加强信息共享并及时会商研判,强化应急管理与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的协同与配合。

(五)明确响应启动条件和措施。暂维持原突发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对突发地质灾害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进行细化。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科室:自然灾害和火灾防治管理科

解读人:贾文军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325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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