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109-00008 信息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09-06 16:4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企业期满复评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企业期满复评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9-06 16:4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5

办理流程 

  • 1.受理: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z.ahzwfw.gov.cn/),向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2.审查:提交业务科室相关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必要时到现场复核;3.决定:行政审批科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许可决定;4.办结:根据审批决定,制定有关证件或办理有关审批文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送达并存档。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中介机构
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

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二)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把关,分行业(领域)开展达标考评验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四、监督管理 (一)评审机构和人员 6.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

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报告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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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问:此事项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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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或到市应急管理局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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