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107-00021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7-25 发布日期: 2021-07-25 21:54
文  号: 宿防指明电〔2021〕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宿防指明电〔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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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宿防指明电〔2021〕1号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25 21:5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5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宿防指明电〔20211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园区管委会:

鉴于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可能对我市产生较重影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72518时将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根据《宿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于72518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警惕台风可能带来的风雨灾害影响,切实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将防汛防台风责任自上而下落实到基层、网格,全面抓细抓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二要广泛发布预警。要多种渠道,滚动发布台风暴雨实时信息,提高群众避险意识。强化气象、水文短临预报预警,第一时间扁平化发送有关责任人,以及重点区域群众,全面提高应对成效。

三要做好风险排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地质灾害点、山水下泄区、水库下游溢洪区、采煤塌陷区等重点风险部位,以及城乡低洼区域、危旧房屋提前排查,确保城乡居民安全。

四要加强风雨防御。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动,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及程度,提前采取停业、停运、管控、疏导等措施,确保群众安全、城市运行安全。

五要强化工程防洪。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对涨水河道、中小河流加强防守,尤其是水库“三个责任人”要上岗到位,确保水库安全。

六要做好应急准备。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备勤,物资装备调运准备,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重大工程设施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24小时值守,及时统计报送险情灾情信息,保障各项防御工作高效进行。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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