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安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
宿州市安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依法监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管理,依法组织并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用人单位(煤矿企业除外)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和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七)依法监督检查职能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从业资格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机构。
(十)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对外交流和合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概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监督管理三科、机关党总支。
市安监局下设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宿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加挂宿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牌子)为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768.37万元:其中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3.37万元,上年结余105万元。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总计76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3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办公费等;项目支出31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支出。
四、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768.37万元,较2015年增加14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37万元,较2015年增加130.67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长较多,人员工资按新标准执行;项目支出311万元,较2015年增加11万元,增长3.67% ,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宣传支出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4.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压缩公车运行,保证公车运行费只减不增。
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