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0803383/202009-00001 信息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2-21 发布日期: 2025-02-21 10:0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应急局职能目录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应急局职能目录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2-21 10:02 编辑: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实施部门

法定依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及规程,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1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关于印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办秘[2019]45号)

2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重大政策研究、重要文稿起草。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

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3

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救灾和物资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

减灾救灾科

4

贯彻执行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5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6

编制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应急管理相关事项工作制度与流程。

行政审批服务科

7

拟订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应急调度科

8

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煤矿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二)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承担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协调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发布灾情和预警信息;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

9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减灾救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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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拟订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自然灾害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科技和信息化科

11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编制市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做好与市总体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依职责分工承担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相关工作。

自然灾害防治管理科

(三)统筹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12

参与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统筹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科技和信息化科

关于印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办秘[2019]45号)

(四)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13

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自然灾害防治管理科

关于印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办秘[2019]45号)

(五)制定并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组织调配各类应急物资装备;指导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防治与救援职责。

14

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自然灾害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参与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组织调配各类应急物资装备;指导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防治与救援职责。

科技和信息化科

关于印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办秘[2019]45号)

(六)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

15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中央、省驻宿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关于印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办秘[2019]45号)

(七)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指导监督中央、省驻宿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6

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督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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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18

指导监督中央、省驻宿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八)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的落实;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的管理。

19

编制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应急管理相关事项工作制度与流程。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存储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局依法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的办理。

行政审批服务科

关于印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办秘[2019]45号)

20

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的管理,监督管理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1

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22

负责监督管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23

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宣传教育科

关于印发《宿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办秘[2019]45号)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科技和信息化科

25

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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